宝鸡陈仓:办案不忘追赃 公诉工作获群众点赞

09.07.2015  11:51

      “真没想到,我被抢的钱还能追回来,感谢陈仓区检察院公诉科,感谢他们把我们老百姓的事记在心头,我要为他们点赞。”家住眉县县城的被害人小宋一边数着钱一边激动的说……7月6日上午,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全体干警举行了某系列抢夺案赃款发还大会,来自眉县、岐山、陈仓等地的11名被害群众及亲属参加会议,此次现场共返还赃款11627元,获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该系列抢夺案属典型的流窜作案,2014年11月至2015年3月期间,犯罪嫌疑人张某、温某、靳某等四人采用驾驶摩托车夜间飞车抢夺独行女青年的方式在宝鸡各地疯狂作案11次,抢夺财物价值21559元,造成了恶劣影响。该院公诉科收到案件后,发现公安机关只抓获了犯罪嫌疑人,但涉案赃款分文未追回。本着对群众利益负责的态度,办案人员不光就案办案,一方面耐心细致地做好被害人家属情绪疏导和安抚劝慰工作,另一方面规劝犯罪嫌疑人认罪伏法、积极退赃。经过多次的努力,三名犯罪嫌疑人家属退赔了大部分赃款,该院及时将全部赃款发还给了11名被害人。

      近年来,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检察院始终牢记检察机关职责,忠诚履职,坚持做到办案不忘追赃,始终将群众的事记在心头,坚信群众利益无小事,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公诉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努力为老百姓的合法财产安全保驾护航,深受各地老百姓的一致好评。

(作者: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检察院 李小峰 编辑:刘剑平)

 

白河:通过“省AAA级档案室”认证
近日,安康市档案局局长魏顺奇等一行8人,检察
紫阳:“三个强化”夯实工作责任
近日,紫阳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会议,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