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陈仓: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答惑解疑
30.09.2015 15:27
本文来源: 检察
近日,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检察院向被害人释法说理,悉心答惑解疑,一件治安处罚案件中的受害人满意离去。
9月21日,一女青年来检察院反映,公安机关把她所报的强奸案办成了诈骗案。接待人员耐心听完其陈述,答应向公安机关了解情况后,及时回复她。9月22日,检察院及时调卷审查,并予以答复。
今年8月2日,26岁的女青年在陈仓区虢镇一网吧上网时,与同吧网友张某认识,两人即约外出,并在女青年同意的情况下发生性关系。事后,张某给汽车加油时,骗取女青年70元现金,之后,让女青年买水时,张某溜之大吉。女青年打电话,张某借口忙不见面,第二天,女青年打电话,张某还是不理不睬。8月4日,女青年报警,称其被“强奸”。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根据上网地点和面包车特征,警方锁定了嫌疑人。9月17日,警方抓获了张某。张某供述其欺骗女青年与其发生性关系、骗钱的经过。根据全案证据,警方认定,强奸罪不能成立,撤销刑事立案,遂以诈骗行为对张某行政拘留5日,罚款500元。
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警方办案程序合法,收集证据全面,处理合法恰当。随对女青年进行了答复,并告诫其要谨慎交友,防止上当受骗。
(作者: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检察院 杜永清 编辑:刘剑平)
本文来源: 检察
30.09.2015 15:27
商南:开展学习《准则》、《条例》知识竞赛活动
“党员受到留党察看处分期间,检察
白河:通过“省AAA级档案室”认证
近日,安康市档案局局长魏顺奇等一行8人,检察
紫阳:“三个强化”夯实工作责任
近日,紫阳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会议,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