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实有企业类市场主体发展增速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24.10.2014 11:56
本文来源: 新华网
记者从省工商局获悉,针对前三季度陕西省各类市场主体增长情况看,截至9月底,全省实有企业类市场主体41.65万户,仅占市场主体总量的24.72%,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26百分点。各级政府和各职能部门应进一步拓宽企业投融资渠道,积极搭建服务平台,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鼓励银企合作,优化投资环境,促进各类企业加快发展。
陕西省工商局联合省社科联对陕西省的市场主体发展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后得出以下建议:首先,大力发展企业类市场主体,增强市场主体贡献能力。其次,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供支撑。截至9月底,全省实有生产性服务业市场主体18.97万户,仅占全省服务业市场主体总量的13.00%,生产性服务业占比较低,增长缓慢。应积极支持鼓励研发设计、第三方物流、信息技术服务、电子商务、服务外包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科学引导企业分离和外包非核心业务,鼓励企业向产业价值链高端发展,为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提供支撑。再次,加大区域差异化市场主体发展指导力度,消减产业同质化竞争态势。三季度我省保持较高增长势头的行业都集中在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领域,而体现区域特色的市场主体增长较为缓慢,产业同质化竞争较为严重。各级政府和各职能部门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加强区域投资导向指导,增强投资导向约束能力,并定期发布区域差异化投资指南,引导产业有序转移和集聚发展。最后要认真贯彻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提高市场监管水平,完善信用监管机制,落实信息公示责任,规范信息公示行为,加快推进我省诚信体系建设,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记者 徐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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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10.2014 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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