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县审计局“三明确”提升审计工作效率

09.03.2015  13:33

  近日,县审计局明确项目主审、明确审计时限、明确质量要求,充分发挥干部职工的主观能动性,进一步提升审计工作效率,为优质高效完成全年审计工作任务奠定基础。

         明确项目主审,任务到人自加压。县政府批转审计项目计划后,该局将计划下达的28个项目和各级临时调增的3个项目表下发给全体审计人员,要求大家限期申报自己担任主审的项目,汇总后,局党组召开会议,综合各股室工作侧重点,审计人员的年龄、身体状况和业务水平对多人均有申报的项目和无人申报的项目进行调剂,10名现场审计人员中业务骨干基本都承担4个项目或3个特大项目,身体状况差一点的同志承担2-3个项目,既体现了项目任务分配的公平性又照顾到差异性。主审项目明确后,各审计人员均主动分析本人承担的项目,衔接行业审计项目时限要求,见缝插针安排县本级项目进点审计时间,自加压力保证工作顺利完成。

         明确审计期限,提升工作效率。局党组根据各项目难易程度不同、项目工作量的多少,将全年31个审计项目划为特大项目、大项目和一般项目三大类,初步确定特大项目审计时限为45个工作日、大项目审计时限30个工作日、一般项目审计时限为30天。在批次安排审计项目时,局党组再根据调查了解到的具体情况,最终确定各项目具体审计时限,各审计组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审计,凡是超过限期的,一般不得被推荐上报为优秀审计项目,并记录在案,在后备干部推荐、年度公务员考核、评优树模方面将作为相应同志的扣分指标。

  明确质量要求,突出审计权威。为进一步提升审计工作质量,树立审计工作权威,该局提出严查、严处、严格移交的年度工作定位,要求现场审计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审计方案,将问题查深查透,严格处理,对照中央八项规定,凡是有违反的一律将线索移交相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