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阳县审计局全力推进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全覆盖

29.04.2016  11:29

    为了进一步强化权利运行制约和监督,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利运行体系。山阳县审计局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积极贯彻执行中、省要求,实施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全覆盖。

       一是按照审计法等相关规定,明确了全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象,拓宽审计范围扫除盲区,严格执行审计机关经济责任审计操作规程,推进审计对象全覆盖。

       二是明确审计目标,重点审计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贯彻落实,紧扣权力运行和经济责任,推进审计内容全覆盖,坚持党政同责、同责同审、做到应审尽审。

       三是坚持任中、离任审计与审计交接事项审计相结合,推进任职过程全覆盖,对重点部门或单位、关键岗位的领导干部实行离任必审,任中必审,至少三年左右审计一次,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特殊作用,促进领导干部主动作为、有效作为。

       四是顺着资金的使用渠道延伸审计,推进被审计单位上下联动全覆盖。该局在开展县直单位和乡镇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要求对被审计单位实行审计全覆盖,县直单位审计延伸到县直单位二级机构和下属单位及使用财政资金的其他单位,乡镇审计延伸到乡(镇)下属单位和村(社区)居委会。

          五是明确成果运用和责任追究,推进审计结果运用全覆盖,强化审计整改和督查,规范审计成果运用,促进被审计单位建章立制,完善内控管理,提高领导干部理财管财水平,对整改不到位的,严格追责问责,约谈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