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县审计局认真开展“三公”经费专项审计调查

23.09.2015  11:20

        为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落实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及省市纪委对党政主要领导述廉述责工作要求,按照县委领导安排和县纪委的委托,县审计局及时组织力量对2015年述廉述责对象所在单位的“三公”经费开支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对于此次审计调查工作,局领导高度重视,及早谋划安排, 一是部门联手形成合力。 一改审计项目的传统模式,及时与县纪委监察部门衔接和沟通,形成共识,并与县监察局联合行文于6月初印发了审计调查通知,以便引起述廉述责对象所在单位的重视和及早准备,为圆满完成审计调查提供时间保障。 二是明确审计调查范围 。按照审计调查通知,此次审计调查的期间范围是2013-2014年度的“三公”经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看2012年底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各单位和部门对八项规定执行到位情况,是否存在无视八项规定和六项禁令,存在铺张浪费和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三是明确审计调查重点。 重点查看是否存在法定账薄外设立账外账,私设小金库,隐瞒“三公”经费支出行为;是否存在摊派下属单位转移支付本单位“三公”经费的违纪违法行为。 四是采取自查和审核相结合。 为使审计调查有序按期进行,采取单位自查与审计组核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7-8月由单位自查,并要求上报自查报告和自查表从9月初开始,县审计局抽调专人,分成两组对涉及的9个部门和相关镇开展审计调查工作,依据自查上报 的“三公”经费支出数,再对照账薄凭证逐一核实,最后认定该单位的“三公”经费支出数及存在问题情况,依据审计调查结果汇总形成审计调查报告提交纪委监察部门。

      尝试运用审计监督专业性优势对预算执行中的“三公”经费支出进行科学监管,这也是新形势下对审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我们将以此为契机,常态化地做好此项工作,不断扩大审计成果运用,及时查找“三公”经费管理中漏洞和不足,深入分析问题形成原因,为我县“三公”经费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保驾护航,为建设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