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阳县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公民旁听县人大常委会暂行办法》
06.01.2016 12:42
本文来源: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为了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密切千阳县人大常委会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便于人民群众了解县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职权情况,增强公民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民主意识,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对县人大常委会工作的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和《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公民旁听市县区人大常委会会议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结合千阳实际,制定了《千阳县公民旁听县人大常委会会议暂行办法(草案)》,于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正式施行。
《办法》明确了县人大常委会邀请公民旁听常委会会议的内容、人数、人员和申请推荐形式以及旁听公民提出意见、建议的处理方式等。《办法》的实施有助于引导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增强全社会民主法治意识;有利于强化人大常委会履职的公开透明度,保障公民知情权和表达权;有利于提高人大常委会会议质量,促进县人大常委会更加有效地监督“一府两院”工作,推动人大工作顺利开展。
(高永丽)
本文来源: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06.01.2016 1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