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县法官宣讲油气法 促村民安全生产护管道

17.12.2014  18:12
        陕西法院网讯    为了增强油区村民保护石油天然气管道的法律意识,12月17日,富县法院副院长李福林应邀前往新建高速公路和石油管道经过的茶坊镇畔上行政村,现场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县、镇、村干部和群众代表30余人现场聆听了宣讲。

        李福林副院长就该法的立法宗旨、石油天然气管道的范围、保护部门以及管道的规划和建设,以及管道运行中的保护和管道建设工程与其他建设工程相遇关系的处理进行了详细的宣讲。同时就有关法律责任的规定进行了讲解,使村民对法律规定有了更深刻的了解。他告知村民们在生产生活中要严格遵守法律维护管道安全和自身安全,并希望村民遵纪守法,有事通过合法渠道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