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县人大常委会出台《向宪法宣誓实施办法》并举行首次宣誓仪式

28.11.2014  18:23
      “我接受任命,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郑重宣誓,永远忠于宪法,忠于祖国,忠于人民……”,11月28日在凤县人大常委会举行的第17次会议上,被任命人员随着领誓人铿锵有力宣读着向宪法宣誓的誓词。
      为了进一步彰显宪法权威,增强公职人员宪法观念,激励公职人员忠于和维护宪法,强化新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宪法和法律意识,督促其时刻牢记神圣职责和光荣使命,切实做到依宪治国,依宪、依法执政,凤县人大常委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精神,制定了《凤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职向宪法宣誓的实施办法》,并在这次常委会会议上通过,当会举行了首次被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仪式。
      宣誓结束后,新任命人员感到:心灵受到了震撼和洗礼,增强了责任感和使命感,将牢记就职誓言,尽职尽责做好工作。
    (吴建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