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举办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现场为民解答法律问题
12月4日上午,西安钟楼广场人头攒动、热闹非凡。在首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陕西省人大、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以及西安市相关单位向群众发放了以宪法为主要内容的法治宣传品,组织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律师、公证员等现场接受群众的法律咨询、解答法律问题,并为广大市民献上了精彩的法治文艺演出。
陕西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省委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江泽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前进,省政协副主席李冬玉,省委依法治省办主任、省司法厅厅长乌永陶等参加了活动。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并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弘扬宪法精神,树立法治意识,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日前,中宣部、司法部又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宪法,并明确了今年活动的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
在今天上午的现场宣传活动中,陕西省人大、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以及西安市相关单位向群众发放了以宪法为主要内容的法治宣传品,组织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律师、公证员等现场接受群众的法律咨询、解答法律问题,并为广大市民献上了精彩的法治文艺演出。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江泽林一行视察了活动现场,对活动给予了充分肯定。陕西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为组织开展好相关活动,专门下发了《关于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开展了“送宪法‘六进’”活动。今天上午,陕西省委依法治省办主任、省司法厅厅长乌永陶专程前往省地税局,向机关干部赠送了宪法读本和宣传资料。
此前,陕西省委依法治省办已派出5个以省司法厅厅级领导带队的法治宣传小组,分别到西安市莲湖区城管执法局、西安市银桥乳业集团、咸阳市渭城区司魏村、西安市75中学、西安市雁塔区红专社区等单位,送去宪法读本及法治宣传品,受到了各界欢迎。(记者/赵子亮 通讯员/郑则 笑冬 袁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