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举办《宪法演进和依宪治国》专题辅导报告会

02.12.2014  13:22

11月26日,杨凌示范区管委会举办了2014年第3次集体学法,邀请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宪法教研室主任侯西勋副教授作了《宪法演进和依宪治国》专题辅导,示范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魏建锋主持学习会。

侯西勋副教授讲授了宪法的演进历程、现行宪法的基本结构和修正案等内容,就树立宪法治国意识、维护宪法权威、贯彻落实宪法、四中全会《决定》的基本路径进行了重点阐述,并结合工作实际讲述了相关条款。

会议指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最大的亮点就在于提出了“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的论断。这一论断体现了对宪法尊严和权威的维护,对新常态下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需要深刻领会、全面把握。

会议要求各部门:一要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增强依法办事能力。要把学习十八大四中全会精神和学法用法结合起来,树立以法为行为之规、以法为治理之本的思维方式,以身作则,对权力观、价值观、执政观、制度观等进行法治化改造,善于从法治的角度和方式去思考、分析、解决问题和矛盾,把法治作为一种行动自觉,不断增强依法办事能力。二要大力弘扬宪法精神,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法治首先是宪法之治。要深刻理解依宪治国和依宪行政的重大意义。一方面,要在宪法框架下推动各项工作,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另一方面,要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保证公权力始终在宪法规定的范围内运行。三要全面实践法治的理念,提高科学决策水平。要坚持依法决策的原则,逐步实现政府决策法治化。将决策权限、依据、程序、责任等合法性审查作为决策前置要求,彻底杜绝“拍脑袋决策”的现象。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四要善于运用法治方式,提高行政执行水平。随着改革逐步深入,深层次问题逐步显现,各种风险和挑战增多,对工作的公正性、透明度的要求越来越高,迫切需要用法治的方式形成共识、凝聚力量、解决问题、化解矛盾、降低风险,始终依法办事,使整个改革进程和各项举措于法有据,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会议强调,全面实行法治,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自觉主动学法用法,树立法治思维,弘扬宪法精神,增强用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做法治建设的倡导者、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

                  (杨凌示范区管委会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