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家企业煤质超标各罚3万4家企业烟气超标各罚10万

25.11.2014  12:30

  本报讯(记者 马昭)昨天,市环保部门通报了我市燃煤检查结果,7家燃煤企业煤质超标被各罚3万元,4家燃煤企业烟气超标被各罚10万元,并限期整改。

  进入采暖期后,全市总耗煤量大幅增长,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急剧增加。为控制燃煤污染,改善大气环境质量,11月4日,市环保局启动了全市煤质和燃煤设施大检查。截至目前,市环境监察支队和各环保分(县)局对84家燃煤企业的污染物处理设施进行了检查。从检查情况来看,全市大部分燃煤企业的除尘、脱硫等污染物处理设施均能正常运行。但30个燃煤煤样中,7家企业存在超标问题,其中嘉晟热力公司、友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斗门南丰村)、西安市热力总公司太华路供热公司、西安铁路信号厂、西安市热力公司城区分公司朝阳门站5家企业灰分超标;金盛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沣东)、西安金盛工贸有限公司(王寺小鼓村煤场)2家企业全硫超标;15家烟气监测结果中4家企业存在超标问题,其中西安朱雀热力有限公司、西安高新区热力有限公司(西户路站)2家企业烟尘超标;西安铁路信号厂二氧化硫超标;经发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氮氧化物超标。

  环保部门将对燃煤煤质超标的单位给予3万元罚款,并限期更换为符合环保要求的燃煤;对烟气排放超标的单位,给予10万元罚款,并责令15日内整改到位,逾期不改正的,按照《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规定按日连续处罚,确保烟气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