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县7家企业获准使用靖边小米、靖边苦荞地标产品专用标志

27.02.2015  20:38
    日前,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公告(公告号2015年第23号),自2月11日起,榆林市精粮绿色食品开发有限公司、靖边县龙州金东香谷米贸易有限公司、靖边县龙眼商贸有限公司、靖边县沧海实业责任有限公司可按规定使用靖边小米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靖边县黄土之恋农产品有限公司、靖边县远特沙漠泉有限公司、靖边县沧海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靖边县乔沟湾乡红盛小杂粮专业合作社可按规定使用靖边苦荞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至此,靖边县经国家质检总局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的企业达到7家。
  地理标志产品是集来源地和高质量为一体的知识产权,是WTO国家之间用来识别来源地和高质量的绿色标志,是地域、人文、历史文化遗产组合构成的无形资产。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是推进品牌战略、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有力手段,也是提升地方名、特、优农产品质量,促进产业发展的重要途径。凭借良好的信誉,地理标志能有效提升产品的附加值,提高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和价格水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为地方经济和传统品牌的迅速发展,亮起了一盏绿灯。地理标志作为一张“质量名片”,有利于把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可持续发展优势,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
  上述企业获准使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后,将大力推动靖边小米、靖边苦荞品牌的保护与推广工作,使其充分发挥品牌示范作用,让消费者吃到正宗的靖边小米、靖边苦荞。(纪社河)
  
  
责任编辑:殷誉玮  审核:秋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