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41家合作社被认定为“省级示范社

18.11.2014  00:25

汉台 网11月17日讯 (记者 于延琴)近日, 陕西 省农业厅、发改委等10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认定陕西省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的通知》,我市41家农民合作社被认定为省级示范社。

农 民专业合作社模式是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抓手,通过对外经营、对内服务,提高了农户生产组织化程度,是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近年来,我市将发 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抓手,加强组织领导,出台扶持政策,强化指导服务,有力地推进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截至今年6月底,全市共注 册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910个,形成了每个主导产业都有合作社参与的良好发展格局。合作社成员1万余人,带动非成员农户10万余户。

据悉,根据《陕西省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监测办法》,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认定工作由合作社申请,市、县农业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审核推荐,省示范社联评小组评审,经公示无异议,由省农业厅予以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