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市教育局:
根据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开展2016学年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的通知》(教基金会〔2016〕4号),2016年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继续实施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以下简称入学资助项目),我省是项目省份之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分配
2016年,根据我省实际情况,资金分配向陕西省国家级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区)及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区)倾斜,县(区)名单及各市分配金额见附件1。
二、资助款用途及标准
资助款一次性补助本年度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交通费及入学后短期的生活费用。资助标准为省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500元,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1000元,严禁擅自调整。一般按照省内学生占四分之三、省外学生占四分之一确定受助学生人数。
三、报送时间
请各市于5月20日前将《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项目资助额度分配方案及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相关信息表》(附件2)报送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信息表中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账户一栏填写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专用账户,中国教育基金会将于6月中旬按照各市的分配方案将资助款汇至相关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受资助学生名单确定后,请于9月15日前将《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学生名单表》(附件3)、《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统计表》(附件4)报送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相关材料请同时报送纸质和电子文档。纸质文档邮寄地址为:西安市长安南路563号,陕西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邮编710061,邮寄时在信件封面醒目位置注明“入学资助项目”。电子文档发送地址为: [email protected]。
四、操作管理
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辖区内所有中学学生的申请工作和资助款发放工作,具体程序按照《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暂行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进行操作。
五、其他要求
(一)资金分配。在制定项目资助额度分配方案时须统筹考虑上年度各地资金使用情况,做到本年度项目执行资金零结余。
(二)附表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学生名单表》(附件3)中,“毕业学校名称”一栏严格按照学校公章上所标注名称填写,“录取院校名称”一栏按照录取通知书上所盖公章的学校名称填写;录取学历层次统一为“本科”和“专科”,各批次本科均填写“本科”,各批次专科均填写“专科”;“录取院校位置”一栏内不填写录取院校所在具体省份,均填写为“省内”或“省外”。
联系人:姬建鹏 姜寅 电话:029—88668831 88668914
附件:1. 2016年高校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分配方案表
2. 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项目资助额度分配方案及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相关信息表
3. 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学生名单表
4. 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统计表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6年5月9日
关于做好2016学年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工作的通知 -
西安21:41 16.05.2016 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