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53家房地产经纪机构未备案被通报
14.05.2018 12:03
本文来源: 西安网
本报讯(记者郑伊琛)昨日,记者从西安市房管局获悉,53家房地产经纪机构未备案被通报,不得擅自开展房地产经纪业务。
据悉,为进一步整顿、规范房地产中介市场秩序,净化市场环境,保护广大市民合法权益,西安市房管局在开展房地产经纪机构专项整治检查活动中,对存在违规行为的机构通报后,发现仍有53家经纪机构未备案。西安市房管局表示,此次曝光的未取得《西安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明》的经纪机构,不得擅自开展房地产经纪业务。
提醒广大市民,选择二手房经纪机构前,应先查看该机构的营业执照和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明,切勿选择不合规的“黑中介”,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签订合同时,认真研究合同条款,全面了解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对等,违约责任是否明确。自己的主张须通过合同或补充协议予以明确;对方的口头承诺也应在合同文本中予以明确。向经纪机构付款时,应索要正式发票或收据。
编辑:太小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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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5.2018 12:03
故
事
西安专项整治商品房交易秩序 严打房企虚假摇号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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