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你家有吗?这些产品质量抽检不合格 涉及儿童及婴幼儿服饰

30.11.2022  18:34

  

  西安网讯(记者 韩涛)今天(11月30日),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关于2022年床上用品等7种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情况的通告》,对床上用品、儿童及婴幼儿服装、眼镜镜片、卫生陶瓷、非复合膜袋、复合膜袋、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瓶等7种产品进行抽查。此次共抽查检验了174家企业生产的256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13批次,包括儿童及婴幼儿服装6批次、眼镜镜片4批次、卫生陶瓷1批次、非复合膜袋2批次。

  床上用品

  在西安、宝鸡、咸阳等地区生产领域抽查了14家企业生产的30批次产品。重点对甲醛含量、pH值、耐水色牢度、耐酸汗渍色牢度、耐碱汗渍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耐湿摩擦色牢度、耐唾液色牢度、燃烧性能、纤维含量、絮用纤维原料要求等11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儿童及婴幼儿服装

  在西安、咸阳、渭南等地区流通领域抽查了31家企业生产的60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6批次,不合格发现率为10%。重点对甲醛含量、pH值、耐水色牢度、耐酸汗渍色牢度、耐碱汗渍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耐湿摩擦色牢度、耐唾液色牢度、纤维含量、附件抗拉强力、绳带要求、附件锐利性等12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纤维含量、绳带要求。经技术机构分析,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一是个别生产企业对原材料把关不严,或为降低成本以次充好,造成纤维含量标识与实物不符;二是企业没有足够重视并采用标准的绳带安全性要求。

  眼镜镜片

  在西安、宝鸡、咸阳、延安、汉中、安康、商洛、杨凌等地区流通领域抽查了42家企业生产的61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4批次,不合格发现率为6.56%。重点对镜片顶焦度、柱镜轴位方向偏差、光学中心和棱镜度、材料和表面的质量、镜片尺寸、基准点厚度、厚度偏差、可见光透射比、表面耐磨性、阻燃性、抗冲击性能等11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镜片顶焦度、镜片尺寸。经技术机构分析,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企业镜片生产设备和模具精确度不高,或企业质量管控不严。

  卫生陶瓷

  在西安、宝鸡、咸阳、汉中、安康等地区流通领域抽查了36家企业生产的45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1批次,不合格发现率为2.22%。重点对水封深度、坐便器水封表面尺寸、便器用水量、洗净功能、排放功能、排水管道输送特性、水封回复功能、污水置换功能、卫生纸实验、冲水装置、安全水位、防虹吸功能、坐便器水效等级、坐便器水效限定值、进水阀CL标记、防溅污性、蹲便器水效等级、蹲便器水效限定值等18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便器用水量、坐便器水效等级、坐便器水效限定值。经技术机构分析,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企业没有按照标准要求对水量控制装置进行调整,或产品存在设计缺陷。

  非复合膜袋

  在西安、宝鸡、咸阳、渭南等地区生产及流通领域抽查了15家企业生产的16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2批次,不合格发现率为12.5%。重点对总迁移量、感官要求、高锰酸钾消耗量、重金属、脱色试验、阻隔性能(氧气)、阻隔性能(水蒸气)等7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阻隔性能(氧气)。经技术机构分析,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企业没有根据实际的氧气透过量来进行标注。

  复合膜袋

  在西安、宝鸡、咸阳、杨凌等地区生产领域抽查了13家企业生产的14批次产品。重点对感官指标、蒸发残渣、高锰酸钾消耗量、重金属、溶剂残留量总量、苯类溶剂残留量、甲苯二胺(4%乙酸)、阻隔性能(氧气)、阻隔性能(水蒸气)等9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瓶

  在西安、宝鸡、咸阳、渭南、杨凌等地区生产领域抽查了23家企业生产的30批次产品。重点对感官、高锰酸钾消耗量、总迁移量、重金属、脱色、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锑、乙醛等9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针对本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封、扣押不合格产品,责令不合格产品销售企业停止销售同一产品,全面清理、依法处置库存不合格产品;责令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停止生产销售同一产品,并明确整改要求,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组织复查。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

  

  

编辑:赵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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