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民政厅拟对203家社会组织予以撤销登记

10.02.2017  00:15

  2月8日,陕西省民政厅发布公告拟对203家社会组织予以撤销登记,名单包括西安东城汽车驾驶员培训学校、西北大学计算机培训中心、陕西航空工程技术学校、陕西省高校学生就业指导培训中心等。名单中的社会组织在公告起60日内,可书面申辩主张权利。

  据悉,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三十三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征求业务主管单位意见,拟对203家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公告中,当事人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陕西省人民政府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撤销社会组织名单如下:

编辑:靳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