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14家部门建立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

20.09.2014  14:42

    为加快推进西安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昨日,市文明办联合市中院、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环保局等13家职能部门建立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实施全市公共信用信息互联互通与平台共享,让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据了解,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包括司法执行联动机制、工商企业年度报告联动机制、纳税信用评价结果通报机制、环境保护绿色信贷机制。在司法执行联动机制上,市中院建立全市执行联动机制,定期召开重点执行案件听证座谈会,加强与公安、金融、房管、海关、税务等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全面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失信惩戒联动机制。通过全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定期发布“执行老赖”名单及“限制高消费令”,由工商、税务、海关、旅游、民航、银行等相关职能部门、机构根据发布内容及时对被执行人采取惩戒措施。

    在工商企业年度报告联动机制上,市工商局对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企业公司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对满三年未依照条例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其它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参照工商局信息公示内容,对相关企业采取联动惩戒。

    在纳税信用评价结果通报机制上,市国税局、地税局按照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原则,对不同信用级别的纳税人实施分类服务和管理,对纳税信用评价为A级的纳税人采取激励措施;对纳税信用评价为D级的纳税人,列入重点监控对象,将纳税信用评价结果通报相关部门,建议在经营、投融资、取得政府供应土地、进出口、出入境、注册新公司、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获得荣誉、安全许可、生产许可、工业认知资格、资质审核等方面予以限制或禁止。

    在环境保护绿色信贷机制上,市环保局按照《西安市环境保护局绿色信贷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利用信贷手段制裁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将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信息提供给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营业管理部,纳入银行征信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