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县:“亮剑”行动出重拳 联动布控治“老赖”

06.07.2015  13:17
        陕西法院网讯      为了使一起承揽合同纠纷执行“顽案”及时执行兑现,近日,富县法院在执行“亮剑”行动中,对失去诚信、长期躲避的被执行人牛某通过布控,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并对其财产进行扣押,使案件彻底执结。

        2011年6月份,原告刘某与被告牛某达成承揽协议后,先后在两个村子为被告做果库彩钢封顶工程。经结算,工程款共6万元,被告付款5千元后,余款5.5万元迟迟未付。2012年,双方达成还款协议,但被告牛某失信违约,原告便诉至法院,要求其还款。同年12月25日,富县法院判决被告牛某限期向原告付款5.5万元,并支付逾期付款的利息。

        判决生效后,被告牛某未按期履行,原告刘某便向富县法院申请依法强制执行。该院及时向被执行人牛某送达《执行通知书》后,被执行人仍未在指定期限内履行给付义务,且有意规避执行。2014年7月20日,被执行人牛某因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被富县法院决定司法拘留十五日,并依法查封其轿车一辆。同年7月24日,因被执行人给付案款1.5万元,并提供担保,被法院提前解除拘留,并将查封的车辆允许其暂用。

        数月过去了,但被执行人在谈话时的承诺丝毫没有履行,且杳无音讯。为了及时执行案件,震慑失信“老赖”,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富县法院执行局与公安联动,通过布控,对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被执行人牛某决定司法拘留十五日。在拘留期间,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多次进行批评、教育和说服、引导,使其认清形势,认识错误,拿出诚意,与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以其小轿车抵付案款4万元,其余利息部分申请人自愿放弃。案件执行完毕,富县法院即决定对被执行人牛某提前解除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