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县:倾力宣传民事审判监督新职能

07.09.2015  17:23

新民诉法首次将人民法院的民事调解、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纳入到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范围。针对群众对检察机关新领域监督职能知晓率低的情况,近日,富县人民检察院抽调5名业务部门干警组成宣传组,深入乡镇、村组,利用“逢集”之日,开展“进乡镇送法律送服务”民行检察宣传活动。

8月9日,是该县羊泉镇“逢集”的日子,该院宣传组在集市中心设立宣传点,开展了街头法制宣传活动。一是现场解答群众咨询。对于群众提出的各类法律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认真细致地逐一解答,让群众疑惑而来,满意而归。二是发放宣传资料。宣传人员将印有“民事案件申请监督受理条件、行政案件申请监督受理条件、申请人应当提供的材料、检察机关对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民事执行活动监督范围”等内容的宣传彩页、便民联系卡发放到群众手中。三是摆放宣传画板。特意将民事行政检察新业务知识制成宣传画板十余块,放置在集市街头,吸引了众多群众围观,检察人员不失时机地引导讲解,答疑解惑。

此次活动中,共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150余份,为10余名群众提供了相关法律咨询。通过宣传,加深了群众对民行检察工作的了解,增强了法制观念和“维权”意识,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深入发展奠定了良好的群众基础。

(作者:富县人民检察院  张桂珍    责任主编:肖自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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