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县:查微析疑追诉漏罪两宗
07.09.2015 17:23
本文来源: 检察
近日,富县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犯罪嫌疑人杨某某涉嫌贩卖毒品案时,仔细阅卷,成功追诉其另一起贩卖毒品罪和非法持有毒品罪,取得了良好的侦查监督效果。
2015年3月,富县公安局将犯罪嫌疑人杨某某涉嫌贩卖毒品一案移送该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在审查案卷时发现,一名吸毒人员在公安机关的谈话中提到“早前杨某某让其女友韩某帮忙送毒品时,韩某被西安警方抓获,杨某某畏罪躲了起来”。针对这一线索,检察人员在提讯杨某某时展开心理攻势,瓦解杨某某心里防线,迫使其主动交代其让女友韩某帮忙送毒及保险箱内藏毒的经过。依据犯罪嫌疑人供述及证人证言,检察机关按照侦查监督程序,以退回补充侦查的方式,引导公安机关明确侦查方向,查遗补漏。7月6日,富县公安局补充起诉了杨某某贩卖毒品及非法持有毒品两宗漏罪。
8月19日,富县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认定检察机关起诉罪名成立,分别以贩卖毒品罪和非法持有毒品罪对杨某某作出判决,合并执行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25000元。
( 作者:富县人民检察院 郑旭 责任主编:肖自春 )
本文来源: 检察
07.09.2015 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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