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县:监管执法行为不任性

27.08.2015  18:50

近年来,富县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部门认真履行检察职责,以执法监督为重心,以促进监管活动规范和文明管理为目标,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有效维护了监管秩序。

突出对监管场所留所服刑、暂予监外执行、保外就医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把纠正监管活动中的违法问题作为监督重点。针对监外执行罪犯人数多、居住分布广、刑罚执行方式以缓刑居多、监外执行罪犯主要来源于农村且外出务工人员多、动态跟踪难度大等特点,联合县公安局、司法局,集中开展社区矫正监督检查。发现监外执行罪犯部分未按期到监管机关汇报改造情况、监管机关存在监管措施不力等问题,及时向监管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要求监管机关对每位监外执行罪犯建立帮教小组,定期上门考察,建立管理档案和动态跟踪机制,落实监管帮教措施,进行分类管理,确保监管对象不脱管、不重新犯罪。纠正意见得到了监管机关的高度重视,及时调整监管思路,重新摸底调查,对存在问题逐一整改,并将纠正情况及时反馈,有效规范了监管执法行为。

(作者:富县人民检察院  成润英    责任主编:肖自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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