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富平县人大常委会开展新修订《环境保护法》培训。县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及部分人大代表、各镇(街道办)镇长(主任)及人大负责同志、经发局等27个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县人大机关全体干部职工、环保局和综合执法局全体行政执法人员共计200余人参加了培训。
《环境保护法》是中国环境领域的基本法,西北政法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王继恒从新《环保法》的修改背景、现实意义、突出特点、修改进程、修改内容五个方面对新《环保法》做了系统解读;并对国家环境保护部出台的与《环保法》有关的四个配套办法进行了详细讲解。通过培训,参培人员对新《环保法》确立的新理念、新模式、新职责、新手段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县人大组织这次培训,旨在加强对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环境法律知识培训,提高他们的履职能力,同时促进县、镇两级政府加大对新《环保法》的学习宣传力度,树立环境优先理念,履行法定职责,严格依法行政,积极有效作为,不断改善人民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推动县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促进新《环保法》这部“长牙齿”的法律有效实施,努力实现人民群众绿色富平的期盼。
(尚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