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平县人大突出“四个更加注重”确保履职实效

04.03.2016  14:23

      富平县人大常委会2016年坚持“四个更加注重”,努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一是更加注重服务全县大局,自觉增强看齐意识。紧紧围绕中省市政策的贯彻、县委决策部署的落实、事关全县大局的重大事项、重要工作,通过深入调查研究,适时做出决议、决定,及时开展视察检查、跟踪监督,推进大局工作有效落实。

      二是更加注重增强监督实效,自觉增强责任意识。要通过创新监督方式,加强对计划和财政预决算执行情况的监督,推进财政预决算的公开透明,提高财政资金利用效率。要紧扣全县经济社会和改革发展的重点工作、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通过听取报告、视察调查、执法检查、工作评议、专题询问、满意度测评等形式,把县委决策的、政府力抓的重大事项和民生工作落到实处。突出抓好政府组成部门“向人民报告”、工作评议活动、“一府两院”人代会目标任务“年初听分解、年中查进展、年底问结果”活动、新型工业化、城乡一体化、生态改善、文化旅游、就医就学、“六五”普法等专项工作报告的听取,《城乡规划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监督等工作。

      三是更加注重发挥代表作用,自觉增强主体意识。要切实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不断夯实代表履职环境,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决定、意见,逐步拓展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要高度重视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工作,积极开展议案建议办理专题询问活动,不断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要积极推进民主政治建设,有序组织公民旁听常委会会议和代表旁听法院庭审活动。要坚持常委会领导联系镇办人大和代表工作制度,加强对基层人大工作的指导,努力提高镇办人大工作水平。要健全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制度,多渠道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
        四是更加注重加强自身建设,自觉增强政治意识。要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和法治理念,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不断提高依法履职、服务大局的能力。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常委会各项规章制度,出台《富平县人大常委会重大事项决定办法》和《富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人大代表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办法》,不断提高议事决策质量和效率。要夯实“两个责任”,健全完善党组议事规则,细化明晰管党责任,把抓班子、带队伍、建风气的责任落到实处。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全面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地转作风,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要密切与省、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联系,加强对镇办人大的工作联系与指导,不断提高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水平。

      (赵晓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