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平县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黄色)预警

18.11.2016  16:42

  11月16日8时,富平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黄色)预警,要求各单位按照《富平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富政发〔2014〕40号)要求迅速响应,落实各自工作职责。

  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建议公众减少外出,停止户外活动,确需外出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倡导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减少能源消耗,将室内空调温度调低至22-24摄氏度,倡导文明生活方式;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排污单位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

  各镇(街道办),县级有关部门要及时采取强制措施,做好相关企业限产、燃煤锅炉停运、机动车限行、工地停止室外土方作业,严禁各类焚烧行为等措施,由县监察局对各部门响应情况进行督查。

 

 

 

 

 

(责任编辑:卓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