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平县开展大气污染源集中排查整治工作

19.12.2014  18:47

  进一步推进富平县“治污降霾•保卫蓝天”工作,近日,富平县环境保护局制定印发了《开展冬季大气污染源集中排查整治行动的通知》。明确了排查内容、规定了排查整治时间、方式。

  《通知》要求从2014年12月5日至2015年1月31日,全局出动,成立了五个检查组和一个材料汇总组,对县域内大气污染源进行拉网式排查。一是重点污染排放企业污染防治设施、主要污染物排放达标情况;二是各类工程建设、拆迁工地建筑扬尘控制措施落实情况、渣土运输车辆密闭措施落实情况;三是企事业单位锅炉及治污设施运行情况;四是“三堆”(煤堆、渣堆、料堆)扬尘控制措施落实情况;五是非电力工业企业限产停产预案制定情况;六是秸秆(蒿草、落叶、垃圾)禁烧工作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排查整治,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立即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坚持“零容忍”。同时,对排查出的环境违法问题,在县电视台及政府网站上予以公示,始终对环境违法行为保持巨大震慑和高压态势。

 

 

 

 

(责任编辑:卓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