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平法院:在司法体制改革浪潮中探索前行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后,司法体制改革在全国法院系统如火如荼地徐徐展开,富平法院在工作中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多举措探索司法体制内部运行机制改革,其工作亮点主要有:一是成立诉讼服务中心,实行立案登记制。实行立案登记制, 解决人民群众长期存在的“立案难”,是人民法院完善司法便民利民措施,有效提升司法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必由之路。为此,富平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推进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和《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推进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方案》,立行立改成立了富平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诉讼服务中心的成立,进一步整合了有限的审判资源,让人民群众最大化地感受到优质的诉讼服务,有效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方便了群众诉讼。
二是推行司法公开制度。富平法院以“平台”搭建为着力点,通过法院文书上网等信息公开制度的实施,进一步促进了司法的“阳光”运行。在立案大厅实行“一站式”便民服务平台,提供诉讼引导、立案受理、材料收转、法律咨询、司法救助、诉讼收费等服务;依托公开栏公开法官姓名、职务、办公电话以及举报电话,尽量让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以最快的速度进入诉讼渠道,极大地方便了人民群众诉讼;以法院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官方微博为平台,实时公开法院工作动态、审判流程、案件审判信息、开庭公告等相关内容,并以微博、视频直播等媒体直播庭审,让社会公众全面了解审判工作;深入推进裁判文书公开平台建设,在外网公开裁判文书,让人民群众了解法院的审判活动,实现阳光司法,让审判权在阳光下运行。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富平法院以前原有人民陪审员46名,在落实最高法院和省法院有关文件精神中,将人民陪审员增至116名。人民陪审员通过与法官共同审理案件,既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化解矛盾纠纷独特作用,又强化了审判工作的透明度和人民司法的人民性,方便了人民陪审员对法院工作的监督,对实现司法民主,确保司法公正,增强人民司法公信力起到了有力的制度保障作用。
三是扎实推进法院信息化建设。近年来,富平法院把信息化建设作为法院工作重点,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坚持高标准、高起点、高要求的原则,对信息化建设加大投入,从人力、物力、资金等方面全力保障,为审判工作构建了高标准的信息化工作平台。主要成果有:建成了执行指挥中心。富平法院执行指挥中心面积约150余平米,配备了由9块46寸拼接屏组成的高清LED显示屏,实现了画面的任意分割、组合。执行指挥中心配备了车载远程取证系统、执行 单兵系统,运用3G/4G/WIFI无线监控、GPS定位等先进手段,采用高清图像解码流媒体技术,使图像声音清晰,可视化操作简便,基本实现了指挥人员在执行指挥中心与在外执行人员即时对话,观看指挥现场,根据现场情况,及时协调处置暴力抗拒执行和群体性突发事件,将有效提高执行效率。 富平法院执行指挥中心的建成,有望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行难”问题有望实现突破性的解决,是富平法院提升司法公信,维护司法权威的一项重要改革举措,也是富平法院信息化建设取得重要成果的标志性工程。建成新闻发布中心,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富平法院按照最高法院要求,从政治建院、促进司法公开、提升人民法院司法宣传手段的高度,十分重视新闻发布例会制度的信息平台建设,高标准地建成了新闻发布中心。新闻发布中心的建成,使富平法院新闻发布例会制度有了一个展示的信息平台,对审判工作、队伍建设、法院建设等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通过该信息平台向各新闻媒体发布新闻,或以此为平台,通过本院网站、官方微博、微信等自媒体,向社会公众发布新闻和司法信息。实现办公办案电子化。到目前为止,该院共配备微机近200台,专职信息管理人员3名,建成了百兆局域网,与法庭、上级法院间实现了互联互通。法院局域网的建成,使该院的办公办案实现了自动化和电子化,通过法院综合管理系统实现了内部管理的网络化。制定了详细周密的《网络管理使用办法》等规章制度,保证了全院的信息化工作的高效和安全运转。
四是扎实开展“司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按照省法院的安排部署,富平法院紧密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富平法院关于开展“司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方案》。该实施方案紧紧围绕立案环节、审判环节、执行环节、申诉信访环节、司法保障环节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规范和整改内容,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规范审判执行行为,下大力气深化司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工作质效和规范化水平。同时,富平法院为了切实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自今年7月1日始至今年9月底,在全院范围内开展了“四比四看”结案竞赛活动。全院实行中层以上领导带头办案制度,盘活了法院审判资源一盘棋。结案竞赛活动激发了全院干警多办案的工作热情,为富平法院下半年审判质效跃上新台阶,全面完成全年工作任务营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
五是实行审判区与办公区相对分离。为了规范审判管理,增加审判工作透明度,防止审判暗箱操作,杜绝审判人员私自会见当事人,富平法院实行了审判区与办公区相对分开的管理模式,分别建立了法官通道和当事人通道,对外来人员实行安全检查制度。要求法官不得在办公室接待当事人,禁止外来人进入办公区。为了使审判区与办公区分离制度得以顺畅实施,富平法院对诉讼服务中心进行了改造,建立了接待诉讼参加人的专用接待室、接待上访人的信访接待室,并充分发挥值班法警的引导作用,最大程度的使当事人来法院诉讼有接待、有导诉,避免当事人在审判区的滞留。通过这一措施,不仅规范了法院机关的管理,增强了管理的有序化、规范化,而且有效地加强了法院队伍的廉政建设,使阳光司法的各项诉讼活动在审判区的有效监督监控下进行。
在司法体制改革浪潮中探索前行的富平法院,现对2015年的法院工作进行年终大盘点,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汲取教训,厉兵秣马,谋求突破,并积极筹划新一年人民法院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