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平男子被判赔300元一年未执行再罚2000

15.04.2015  07:04

陕西 富平男子杜某与邻居发生纠纷打架,法院判其赔偿对方300元医疗费,一年来经执行庭多次传唤、电话联系做工作,杜某对法院生效的裁定始终置之不理。日前,富平法院强制执行杜某银行存款300元,同时还处以罚款2000元。

2014年年初,富平县张桥镇的杜某与邻居李某发生纠纷并厮打,双方各有负伤。诉至法院调解无效后,法院裁定双方各负50%责任,但判杜某赔偿李某300元医疗费。裁定生效后杜某一直不履行,一年来执行庭先后多次传唤和电话联系做工作,但杜某均不到庭。

4月14日上午,富平法院执行法官助理马魁告诉华商报记者,执行这个案子时合议庭开始合议时也意见不一,300元的执行案件太小了,但杜某多次传唤未到庭,还态度强硬,公然藐视法律权威,最终,合议庭一致决议,冻结杜某2300元存款,罚款2000元以示教训。

去执行那天还下着雨,张桥镇一信用社工作人员看到裁定书300元冻结款时,调侃说为了三百元的标的额,冒雨跑路来冻结存款连油钱也不够啊。” 马魁说,“本来300元就了结的事,结果对抗法律还搭上2000元罚款,真不值得。

陕西赛高律师事务所律师邓建军认为,三百元的案件确实小,但执行不分大事小事,才能捍卫法律的尊严。 华商记者 王培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