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山阳县城乡居民婚姻状况的调查与分析
山阳县地处秦岭南麓,县域面积3535平方公里,人口45万,全县辖18个镇(办), 239个村(居、社区),13.04万户。为了深入了解全县城乡居民婚姻状况,县妇联利用一个月时间,抽调县法院、县民政局工作人员配合,采取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问卷调查等形式,对全县2010年以来城乡居民婚姻状况进行专题调查,现就调查情况进行分析、归纳,从中探求离婚的趋势、特点、原因、影响,并有针对性的提出建议和对策。
一、城乡居民婚姻状况趋势数据分析
(一)近五年来(2010-2014)婚姻登记情况统计
年份 | 常住总 人口数 | 结婚登 记对数 | 离婚登 记对数 | 离婚方式 | 结婚率 | 离婚率(千分比) | |
法院 离婚 | 民政 协议 | ||||||
2010 | 422500 | 4088 | 453 | 191 | 262 | 9.02 | 1.07 |
2011 | 421300 | 4014 | 490 | 198 | 292 | 8.19 | 1.16 |
2012 | 422200 | 4161 | 567 | 199 | 368 | 7.34 | 1.34 |
2013 | 422800 | 4458 | 559 | 185 | 374 | 7.97 | 1.32 |
2014 | 423500 | 4453 | 604 | 175 | 429 | 7.37 | 1.43 |
(二)2014年1-12月各基层法庭判离婚103对及2015年3月1-31日民政协议离婚31对调查问卷数据分析
1、离婚当事人年龄段分布:
问卷调查离婚案件总数 | 20-30岁 | 30-40岁 | 40-50岁 | 50岁上 |
134 | 40 | 57 | 27 | 10 |
2、离婚当事人婚龄分布:
问卷调查离婚案件总数 | 1---5年 | 5---10年 | 10---15年 | 15年以上 |
134 | 41 | 36 | 21 | 32 |
3、离婚原因分析:(本题为多选题)
问卷调查离 婚案件总数 | 长期感 情冷漠 | 家庭暴力 | 婚外情 | 家庭经济 | 生活习 惯差异 | 性生活不和谐 |
134 | 88 | 11 | 6 | 40 | 34 | 4 |
4、离婚提出人情况分析:
问卷调查离婚案件总数 | 女方提出离婚 | 男方提出离婚 | 共同提出离婚 |
134 | 83 | 28 | 23 |
5、离婚对女性的影响:
问卷调查离婚案件总数 | 觉得解脱了 | 将来有更好的生活 | 生活陷入困境 | 其它 |
31 | 14 | 9 | 3 | 5 |
二、离婚的趋势及特点:
1、离婚率呈逐年上升态势。从2010年至1014年,结婚率下降1.65,而离婚率上升0.4个千分点,结婚登记增加365对,而离婚登记增加151对,离婚率逐年上升已势不可挡。
2、婚龄越短离婚风险越高。通过问卷调查分析可以看出,婚龄在5年以内的占到离婚的 30.6 %,婚龄5—10年的占到离婚的 26.7%,婚龄10年以上的占到 42.7%。由此可以看出,结婚时间越短,婚姻越不稳定,婚龄10年以下是婚姻的危险期,57.3%的离婚案件发生在这个阶段。
3、选择协议解除婚姻关系的越来越多。从2010年至2014年统计数据看,通过法院离婚对数在逐步减少,分别为:191对、198对、199对、185对、175对,而通过民政协议解除婚姻关系的对数显著增加,分别为:262对、292对、368对、374对、429对。和平分手,协议离婚已成为离婚的首选。
4、提出离婚者多为女性。从问卷调查统计结果可以看出,提出离婚者女性占 61.9%,男性占20.8%,男女双方共同提出占17.3%。离婚对女性的影响从总体情况来看,45 %的女性认为离婚是解脱了,29%的女性认为离婚后会有更好的生活,只有9.6 %的女性认为离婚使自己的生活陷入困境,离婚对女性的影响越来越弱。
三、离婚的原因分析:
1、婚姻基础脆弱是青年一代离婚的主要原因。因性格不合导致离婚的占25 %。随着生活的快节奏和信息的多元化,青年男女婚前结识、交往时间短,了解不充分,网络成为他们谈恋爱的主要手段,实质性交流沟通不够,经受的情感考验不足,等到结婚后共同生活,才发现彼此生活习惯、行为方式都很不适应,如果不注重性格的磨合、感情的培养和责任心的建立,对婚姻就会轻言放弃,导致离婚。
2、家庭暴力是导致离婚的重要原因。因家庭暴力离婚的占8%。随着妇女经济逐渐走向独立,在家庭中对丈夫的依附地位也发生了变化,一些长期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不再逆来顺受,敢于通过离婚摆脱不幸的婚姻,这也是为什么提出离婚的多为女性,而且大多数女性认为离婚后解脱了。
3、夫妻长期感情冷漠是导致离婚的一大诱因。因夫妻长期感情冷漠离婚的占65.7%。由于我县是一个贫困山区县,劳务收入成为家庭经济的主要收入,外出打工是大部分农村青壮年的不二选择,对于需要用情感来维系的家庭生活及为不利,夫妻二人每年聚少离多,生活轨迹完全不同,长期的分居生活使夫妻感情变淡,婚姻对彼此的约束力越来越小。这种不正常的婚姻生活为婚外情的滋生提供了温床,包养情人、红杏出墙等现象导致婚姻破裂;另有一部分人贪恋城市的富足生活而不愿返回农村,抛弃家庭和孩子,导致离婚。
4、因不能正确处理家庭矛盾而导致离婚。因家庭矛盾、经济原因导致离婚的占29.9 %。家庭生活琐事繁多,如家庭经济支配支出、家务劳动双方承担程度、家庭重大事件的决策、子女教育的方式方法、老人赡养、婆媳关系、双方亲戚关系等,难免有冲突和矛盾,如果不能及时有效沟通、化解矛盾,日积月累后就使得家庭关系复杂化,影响夫妻感情,久而久之,导致离婚。
四、离婚对社会造成的影响:
首先,受离婚影响最大的是孩子。一方面,父母在离婚时把孩子当成再婚的包袱,相互推脱抚养责任,在孩子的心理上被父母遗弃,对孩子的心理影响不可忽视,埋下了 “问题孩子”的祸根;另一方面,父母为争夺抚养权、探视权,把孩子作为筹码,宠溺拉拢孩子,导致孩子的心理也不能正常成长。同时,离婚后,父母双方不再是一个经济共同体,各自另过,各为各自忙,怠于履行抚养义务,使这些孩子缺乏父母的亲情呵护,得不到良好的教育,一定程度上造成单亲家庭孩子心理、思想等方面出现断层和缺位,不利于子女成长,导致离婚家庭出现很多“问题孩子”,成为社会难题。
其次,离婚影响生活的幸福指数。离婚会使一些当事人对离婚失去信心,对当事人重新组建家庭影响巨大。假如当事人重新组建家庭,很多人仍摆脱不了前次婚姻造成的心理影响和实际影响,一张写过字的白纸很难再次描绘新的生活蓝图,彼此的磨合更难,况且不论前次婚姻的孩子由谁抚养,那种不一定被现任配偶接受的血脉相联的牵挂总是挥之不去,所以再婚家庭离婚的风险更大;假如离婚后不再重新组建家庭,将面临一个人孤独终老的结局,晚景凄凉,何谈幸福。
第三,离婚会造成社会不和谐。家庭是构成社会的细胞,家庭文明推动社会文明,稳固的婚姻家庭关系是维护社会和谐发展的关键,离婚率的上升必然导致更多的再婚家庭、单亲家庭,社会关系更加繁杂,矛盾也会随之增加。现实中,在很多离异家庭,子女无人教育抚养,老人无人照料赡养;在农村,离婚的男人很难再讨到老婆;在城镇,很多单身的妇女很难再找到适合结婚的对象,这些现象,与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格格不入。
五、建议和对策
针对我县离婚率逐年升高的态势,如何降低离婚率、减少家庭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相关部门应做好以下工作:
1、开设婚姻课堂。现代婚姻已不单纯是“经济共同体”、“生育合作社”,在物质生活日益丰富的今天,人们更偏向于追求感情和谐,却又缺乏对婚姻应有的责任和担当,故建议婚姻登记机关,为当事人办理婚姻证前,开设婚姻课堂,让夫妻双方明白对家庭应有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让走进婚姻殿堂的男女懂得经营婚姻。
2、加大法治宣传。将《婚姻法》纳入普法宣传计划,公检法司等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巡回宣讲《婚姻法》,以案说法,增强公民的法制观念,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婚姻观,打击“婚外情”等不道德行为,严惩家庭暴力行为,及时调解处理家庭矛盾,为婚姻关系的维护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3、探索建立婚姻调解组织。现代生活节奏加快,不少夫妻因工作繁忙导致沟通减少,容易产生误会和心理隔阂,久而久之形成感情冷漠,最终走向离婚;有些夫妻因一时的冲突和矛盾无法调解,感情冲动导致离婚,这些有一定感情基础、并没有不可调和矛盾的婚姻解体,让人可惜,如果有专业的婚姻调解组织,帮助当事人消除误会、化解矛盾,就可以避免这些尚有和好希望的婚姻走向解体,有效减少离婚,促进社会和谐。
4、深化家庭文明工程。县妇联牵头实施家庭文明工程,教育广大妇女“自尊、自信、自立、自强”,争做“贤妻、良母、孝女、善邻”,传承优良家风,发挥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孝老爱亲、科学教子、以德相夫、邻里互助,使夫妻双方在家庭中互敬、互信、互忠、互爱,共同营造美好婚姻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