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5月30日,根据住建部《关于加快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和《陕西省公共信用信息条例》的要求,省住建厅发布了《关于加快全省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及开展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规定将信用评价结果作为对建筑市场相关企业进行行政许可、市场准入、资质资格管理等重要依据。
通知明确了全省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目标,提出今年制定全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信用评价管理、实名制管理等信用体系建设相关配套制度,建立全省建筑市场信用体系管理平台。到2015年在全省建筑市场施工、监理、勘察设计企业全面开展信用评价、实名制管理工作,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等领域使用信用评价结果。到2016年,逐步健全和完善全省建筑市场管理制度体系,制定建筑市场相关企业和人员信用评价管理、实名制管理制度,在多领域推行信用评价结果使用。
此外,通知还规定在资质动态监管、工程质量安全检查等各类检查中,将对信用评价结果排名靠后的企业进行重点监督检查,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发挥作用,进一步形成诚实守信和依法经营的市场环境。(张朝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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