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将培育一批农业科技小巨人企业

16.06.2017  13:32

  近日,河北省科技厅发布《河北省农业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指引》,以支撑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科技进步。
  农业科技小巨人企业是指在现代农业产业领域内,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从事农业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制、开发和生产,具有持续开展农业研究开发与科技成果转化的能力,且技术创新与企业管理水平较高,对提升现代农业产业水平和规模,促进当地农民增收,具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的中小企业。其所属行业包括农产品精深加工、新型肥药、农资农机制造、农业信息装备、农业资源开发、种子种苗以及高效种植养殖、农业科技服务等。
  根据规定,农业科技小巨人企业应具备如下条件:在河北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注册后经营年限在2年以上(含2年);主要产品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产品技术含量在河北省处于领先地位;具有稳定的科技创新团队,其中专门从事产品开发和技术创新的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5%以上;设有专门研发机构;年研发投入占当年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2%;年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上;具有很好的辐射带动作用。
  农业科技小巨人企业实行备案制,企业提出申请后由所在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报送市科技管理部门;市科技管理部门形式审查后,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经公示无异议后,报省科技厅备案为省级农业科技小巨人企业。已认定为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涉农企业,按照申报程序和要求填报申报书,经省科技厅审核后可直接备案为农业科技小巨人企业。
  农业科技小巨人企业可享受有关科技小巨人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优惠政策,如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可采取后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对其进行重点支持等。此外,河北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专项、农业科技奖励性后补助专项等省级农业科技计划,也将优先支持农业科技小巨人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