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将适时开展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

10.12.2015  11:55

  昨日,市政府办公厅出台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目标是到2020年,全市保险深度(保费收入/区域生产总值)达到5%,保险密度(保费收入/常住人口)达到4500元/人。

  构建多层次保障体系,支持养老保险产品创新

  鼓励保险机构积极开展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的各类医疗、疾病保险业务,支持保险机构拓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等业务,推进重度残疾及失独老人意外险项目开展,扩大独生子女意外险覆盖面。

  支持养老保险产品服务创新。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实施商业养老健康保障计划,支持发展个人储蓄型养老保险、独生子女家庭保障计划。适时开展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推动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发展。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对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作用,大力发展个人和企业团体商业养老健康保险。加强政策协调,争取西安成为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先行试点城市。

  推进商业保险参与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服务。探索社会保险的商业承办运作模式,推动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参与我市各类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服务。大力发展各类医疗健康保险。鼓励保险机构在我市设立医疗机构和参与公立医院改制。

  发挥保险风险管理功能,促进社会治理体系创新

  完善我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运作机制,合理确定保费水平和承办费用,推动承办公司大病保险信息系统与基本医保系统相关数据的对接。支持保险机构与医保部门合作,加强对医疗行为的监管。推动治安保险、社区综合保险等新型业务发展。

  积极推动校园责任险、食品安全险、旅行社责任险、承运人责任险等责任保险发展。推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提质扩面,鼓励涉重金属类企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支持发展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责任险、劳务派遣和实习安全责任险、会计师职业责任险、产品责任险,鼓励建筑企业投保建筑质量保险。

  进一步扩大医疗责任保险试点范围,切实发挥商业保险在解决医疗事故纠纷中的重要作用,积极推动医疗机构参保。支持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发展,加快实现全市火灾高危单位全覆盖。结合我市农产品特色优势,探索开展绿色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农产品的产品责任保险。

  探索由政府出资,提供地震等巨灾风险保障

  充分发挥保险事前风险防范作用,探索将保险纳入灾害事故防范救助体系,提升企业和居民利用商业保险等市场化手段应对灾害事故风险的水平。建立保险业与民政、气象、消防等部门的协作机制,不断提高保险补偿在重大灾害事故损失中的比重。支持保险机构在风险定价、防灾防损、风险顾问、损失评估、理赔服务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将社会治安保险、农房保险和“一元民生”保险,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研究制定符合市情的巨灾保险制度框架,开展财政支持下的巨灾保险试点工作,探索以政府出资购买的方式为公众提供地震、暴雨、洪水、滑坡、泥石流等巨灾风险保障。

  加快发展“三农”保险,加大支农惠农力度

  大力发展“三农”保险。稳步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扩面提标,鼓励各涉农区县加强与保险机构的合作,结合当地优势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积极开发、试办银保结合产品。

  不断扩大“三农”保险覆盖面。支持保险机构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业保险新品种,适度扩大设施蔬菜大棚、猕猴桃、葡萄等政策性保险试点范围,提高保费补贴标准,适时开展公益林、农房等涉农保险,积极发展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农村小额信贷保险等普惠保险业务,扩大农房保险覆盖面。(记者 张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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