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问小区停车费放开:会不会漫天要价
1月4日,国家发改委印发通知,要求地方放开住宅小区停车服务等9项商品和服务价格。当天,陕西省物价局网站发文明确,1月20日起,对上述两项费用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地方出台相关实施方案。
疑问1:物业会不会更理直气壮地“漫天要价”?
1月4日,国家发改委印发通知,要求地方放开住宅小区停车服务等9项商品和服务价格。当天,陕西省物价局网站发文明确,1月20日起,对上述两项费用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地方出台相关实施方案。这一消息引发了大家热议,公众担心此次停车费价格放开是否会造成小区停车费上涨、加剧业主与物业之间的矛盾,以及造成停车管理更加混乱等一系列问题。
事实上,此举出台以前,部分地方已出现小区停车价格“未放先涨”、政府指导价“失控”等情况。西安华清园小区张先生告诉记者,从1月1日开始,小区的停车服务费已经从每车每次3元涨到5元,并且他之前对停车服务费涨价毫不知情。
事实上,针对此次停车费价格放开,国家发改委明确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三项具体措施,要求经营者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不得利用优势地位,强制服务、强制收费;不得在标价之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等。另外,也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加强对有关服务市场价格行为的监管,坚决依法查处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
此次国家发改委通知中,也表示将指导地方放开住宅小区停车服务价格。
陕西省社会科学院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张宝通认为,停车费价格放开符合国家简政放权、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大政策,也符合政府通过提高机动车用车成本来调节机动车保有量的大思路。但具体执行中,即使放开了最高限价,政府也要出台具体的定价指导规则。
疑问2:价格真能由市场说了算吗?
“小区物业费和停车位价,很多时候并不是由市场说了算,而是物业说了算”。针对该政策的出台,西安不少小区业主都发出了这样的感慨。
据了解,1月20日之前,陕西省小区停车费包括停车服务费和车位租赁费两部分,停车服务费属政府定价,须经过物价部门审核,并在小区内进行公示。租赁费是车位产权人自行定价,随行就市。物价部门制定的停车服务费价格为最高限价,物业企业可在此基础上与业主协商适当下浮。
机动车停放服务价格按月、次计价,并按照停车场类别分为3个等级。按限价标准,小型汽车室内停车场停放服务费最高为每月每辆150元,露天停放服务费最高的每月每辆限价80元;按次计算,室内停放服务费最高的一类服务价格限价为每辆每次5元,露天停放一类限价为每辆每次4元。规定按次计费不分昼夜,连续停车每8小时为一次。
现如今放开住宅小区停车费,真的能由市场决定吗?
“没有硬性的限价要求,物业就更肆无忌惮,岂不是想咋就咋。业主的权益谁来保证?”西安白桦林居业主李女士表示担忧。
“没有车的居民可能会愿意定高价,再把车位转租出去。有车没车位的当然希望价格低一些,怎么协调才算由市场决定呢?”西安枫林绿洲业主侯先生对此次放开停车费价格并不看好。
部分小区业主也表示,价格放开后,可以有一定程度的上调,但是需要业主和物业公司双方来制定合理的方案,不能由哪一方单独说了算。
不过,如果按照国家的政策,住宅小区停车费价格是物业和业主协调来定,那么如何反映业主的真实意愿?全体业主表决还是业主委员会来定,业主委员会如何能发挥作用,这些都需要制定相关的实施细则,以保证业主的权利。
此外,小区停车涉及所有业主,提价增值出来的钱,应该有利益的再分配。例如改善小区的环境、新增小区设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