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一小区养狗要交千元风险金 业委会:便于善后
要养狗,先交千元风险保证金,并签署《小区规范养犬承诺书》……近日,宝鸡石油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住宅小区业委会出台上述新规,引发业主热议。
>>记者走访
“小区现征收养狗风险保证金,一只狗1000元,小区这么多狗那得收多少钱。”昨日,新浪微博网友@xuxuxuzi-han发帖询问,“这样合理吗,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支持吗?”
根据网友反映,记者来到了位于东风路的宝鸡石油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住宅小区,在物业办的办公大厅内,张贴着两份通知,其中《宝石机械小区养犬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中第一条规定,养犬人应为犬只办理犬证,并持《动物健康免疫证》、《养犬登记证》每年12月到物业公司登记备案,第一次备案时预交1000元风险保证金(不计利息)。犬只灭失后凭《养犬登记证》办理风险保证金退还手续。此外还规定了小区遛犬的时间、范围以及要求,犬只小区活动应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及儿童;在户外排泄应自行清理;犬吠影响他人休息的,养犬人应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等。
在另一份《关于印发<细则>的通知》中提到,《细则》已于9月16日业主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从10月1日起执行。同时提到,今年水电、物业、暖气补贴即将下发,凡未到物业公司登记备案并签订《小区规范养犬承诺书》的不下发物业补贴。落款是“矿区服务工作部”和“业主委员会”。
《细则》一经公布,就引发了业主热议,尤其是1000元养犬风险保证金,更成了议论的焦点。
>>业委会
犬只扰人难调解 收“风险金”便于善后
业委会一王姓主任说,他们小区是单位型社区,平时除了物业、业委会管理外,单位后勤也会参与管理。而这次出台《细则》,也是被逼无奈,小区3000多户,养的犬只有200多只,由此带来的犬只扰民、污染环境等“犬患”也成了小区主要矛盾。
“养犬矛盾十分突出,有的随地大小便,物业让主人清理,主人根本不搭理,还反问物业怎不及时清理。”物业工作人员说,还有业主投诉半夜狗叫扰民,但没有法律依据,他们也不好过多去管,业委会也很难调解。
“门一开,猛地蹿出一条大狗,谁都害怕!”王主任说,他们调解过一起纠纷,小区一位70多岁的老太太准备进入户门时,门突然打开,一条狗就扑了上来,老太太吓得直接摔倒在地。去年,一名女住户也被突然蹿出的狗吓了一跳,摔伤了腿。最后,当事双方在赔偿问题上产生了矛盾,业委会调解才算解决了问题。
王主任说,正是由于“狗患”严重,他们才通过制定《细则》规范业主养犬,对于不按规定养犬的,处理也比较人性化,例如首次发现将批评教育;对教育不改的,在社区宣传栏曝光,而仍不改正的,会采取停售水电,不享受公司物业、暖气、水电补贴等措施。
“投票表决时,业主代表是全票通过的。”王主任说,此外,他们收取的1000元风险保证金,是保证万一犬只伤人,能有钱及时赔付伤者看病。业主不愿缴纳时,他们将会在单位补贴中扣除。
>>业主看法
在采访中,记者发现,《细则》得到了多数业主的拥护。业主刘先生说,《细则》很详细,将小区的“狗事”都主动管了起来,以后小区犬只防疫工作、统一办证手续、协调解决狗的纠纷等都有了保障。
“《细则》制约的是养狗人,治理小区狗患,就应该从‘治人’开始。”业主王女士说,狗犯错,就应该养狗人承担责任。所以收取1000元风险金,她认为非常有必要。此外,对养犬业主进行登记,以后万一哪家的狗闯了祸,就能按照登记信息找到主人。
养犬业主黄先生说,业委会规范养狗肯定是好的,但收取风险金似乎欠妥,也没有法律依据。
王主任说,业委会作为自治组织,通过召开业主代表大会出台的《细则》也在法律允许范围内,所以制定的公约小区业主有义务遵守。
>>专家观点
全国社区维权专家陈凤山说,目前小区“犬患”已经成了普遍存在的问题,针对不文明养狗这一老大难问题,这个小区能通过《细则》来管理,确实是一种创新。
陈凤山说,如果小区物业接到犬只扰民的投诉再通知城管来执法不太现实:一是执法人员没有那么多的人力物力;二是执法人员也不可能天天守在小区。因此,让业委会和物业来管理小区内的养犬行为,实际上遵守的是身边管理原则,方便有效。地方立法应吸纳非政府组织参与管犬:居委会、业委会可以组织制定养犬公约,并监督实施,加强养犬人自律,倡导文明养犬,一起消除城市“狗患”。
但业委会出台规定收取风险金却没有明确法律依据。“尤其是业委会将本该属于员工的补贴,直接扣除,虽然是单位型小区,这种做法也值得商榷。”陈凤山说,如果所有业主都同意并遵守,那么无可厚非;而如果有业主反对,可以向主管部门投诉,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认定合法,业主就应该遵守,如果认定不合法,业委会就应该撤销相关规定。
该小区所在的宝鸡市金台区东风路街办相关负责人说,对于小区收取风险金的行为,他们不便表态,如果有业主投诉,他们将会和业委会进行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