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自备锅炉分时段供暖合理吗
小区自备锅炉供暖,供暖费每平米6.3元,并且分时段供暖。对此,太阳水岸新城小区业主吕先生认为有点贵,有时温度不达标,物业称收费标准正向物价局报批,业主对供暖时间、温度不满意可以反映。
费用贵分时段温度不达标
昨日,家住 西安 市长安区太阳水岸新城小区的业主吕先生拨打本报“问暖热线”称,自己所在的小区采用自备锅炉供暖,每户每平方米收取6.3元。“好像有点贵了,市政集中供暖才收5块8,我家按100平米算,整个供暖季比用集中供暖的人多交了200块钱。”吕先生说。
对于价格,不是吕先生最担心的问题,而是小区采用分时段供暖。在该小区张贴的通知上写着“起炉时间:早上5:00-11:30下午15:00-23:30(共计15小时)具体时间根据气温变化而调整,锅炉每日运行不低于15小时”。吕先生称,晚上正是气温低的时候,而物业23:30就停暖气,他认为这样的做法太不合理。其次去年供暖时,暖气的温度时热时凉。
价格正在审批中物业会积极解决
太阳水岸新城小区物业工作人员表示,因为小区采用自备天然气锅炉供暖,供暖费是根据各项成本核算出来的,去年就按此标准收取,并且已经当地物价局批准,而今年也已将材料上交长安区物价局,正在审批当中。
物业工作人员称,供暖时间和温度是经过与部分业主协商后拟定的,已经实行了很多年,大部分业主都同意,因为该小区分多期交房,所以后来的业主并不了解。如果业主家中的暖气温度不达标,可向物业反映,物业会派人前往测温、分析原因并解决,而这次将通知张贴出来,也是为了征集业主意见。对此,业主吕先生称,据他了解,物业并没有和业主商量过。
暖气不热业主可要求退费
12358物价局价格监督举报热线工作人员表示,小区采用自备锅炉供暖,费用由小区核算后定价,并需在所在区物价局报批。因为昨日是周末,记者未能联系到长安区物价局,所以物业所说的报批一事有待核实。
西安市燃热监督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表示,小区采用自备锅炉供暖,供暖时间应该与业主协商后才能制定,而温度必须达到供暖要求的18℃±2℃,如果供暖期间,市民家中的暖气温度不达标,可要求物业退还暖气费。
实习记者白圩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