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农村小微型金融机构少制约扶贫金融工作

10.07.2016  20:39

  中新网北京7月9日电(张尼)“农村小微型金融机构数量少、实力弱,农信社、农合行乡镇网点虽较多,但贷存比受控较严,又有自身逐利冲动,基层可贷资金有限,供不应求。”9日,国家开发银行原副行长刘克崮在北京表示,目前参与扶贫的金融机构量少、力弱,贫困地区资金大量外流,成为扶贫金融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7月9日,由中国小康建设研究会主办,中国小康建设研究会金融委员会承办的“中国农村金融创新发展论坛”在北京召开。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国小康建设研究会荣誉会长白立忱,中国小康建设研究会会长王巨禄,中国扶贫基金会会长段应碧,国务院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原主席马忠智,国家开发银行原副行长刘克崮等出席。

  王巨禄在论坛上强调,目前,制约农村发展长期没有解决最重要的问题之一就是金融问题,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国有大商业银行的资金流向主要是为大国企和大型基础设施服务,真正用于“三农”的资金很少;二是这几年地方先后成立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因为资金的来源主要是财政资金,且主要投资地方的城市工业和基础设施建设,支持“三农”的资金也十分有限;三是国家的政策性银行受市场机制的驱动,政策性支持也往往不能完全到位;四是为数不多的村镇银行和众多的小额贷款公司,虽然多是面向“三农”,但是规模小,又没有区别于国有大银行的差别化管理政策,严重约束了村镇银行的创新发展。

  “‘三农’资金的总需求和总供给矛盾突出。”王巨禄认为,这种状况若不尽快彻底改变,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和更好地落实供给侧结构改革的过程中,土地的保护和治理,优良品种的培育和试验,生产的规模经营和管理,产品的加工包装和仓储物流,农业的科研投入和先进技术的大面积推广,水电气通讯等地下管网、乡村道路等基础设施和养老院、幼儿园、医院、学校等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升级改造等方面,资金的需求将继续处在严重短缺状态。

  “目前在扶贫金融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是农村金融组织结构失衡和政策引导不力。”刘克崮表示,目前参与扶贫的金融机构量少、力弱,贫困地区资金大量外流。目前全国尚没有主要为农户特别是贫困农户服务的国有大型金融机构。另外,农村小微型金融机构数量较少、实力很弱。农信社、农合行乡镇网点虽较多,但贷存比受控较严,又有自身逐利的冲动,基层可贷资金有限,供不应求。

  对此,他建议,应该发挥大型国家金融机构批发融资服务等功能。同时要明确农信社、农合行、农商行对贫困农户和中下层农户放贷主力责任。具体做法包括,确定农信社是贫困农户主要放贷机构的责任;通过增加国开行、农发行、农行等大型金融机构投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占比,置换减少农信社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占比的方式,增加农信社等对贫困和中下层农户的资金投入和占比;继续限定农商行(农合行)以在县域内范围开展金融服务,以减少县域存款资金外流。

  王巨禄认为,解决目前的问题,一定要有政府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应当鼓励农民组织起来参加办金融,让农民办金融成为整个金融服务体系里重要组成部分,同时要认识农村金融的特殊性,把握金融的商业利润和公益性服务的平衡点。

  “要避免套用大商业银行的管理办法对待村镇银行的管理。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允许村镇银行为‘三农’便捷服务持有更多的自主权。”王巨禄强调,只有继续深化改革,坚持用改革的思路和办法,不断推出创新服务方式和适合“三农”要求的金融产品,农村金融发展才会闯出一片新天地。(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