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饭桌、托管班是刚需 西安小区内可以开设

27.06.2016  22:10

  西安市政府法制办之前就《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面向社会征求意见时,“小区内到底能不能开设小饭桌?”曾是市民关注的焦点问题。当时草案的意见是不能开设。不少读者通过华商报表达了不同的看法。

  他们认为,现在不少学校没有餐厅和托管机构,这些学校周边的小饭桌承担着上千名学生的吃饭和午休问题,如果不能开设的话,这些孩子的吃饭休息问题短时间内很难解决。

  在6月27日召开的西安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32次会议上,西安市房管局局长夏俊山在向大会做上述条例修订说明时,也提到了小饭桌是“社会刚性需求”,因而此次修订草案修改为物业管理区域内禁止“开设除小饭桌、托管班、老年餐桌外的经营性餐饮、娱乐服务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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