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教育局、财政局,韩城市、神木县、府谷县教育局、财政局:
为了切实做好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能力提升项目申报工作,根据省财政厅《关于编制2015年省级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陕财办预〔2014〕82号)要求,以及《陕西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陕财办预〔2013〕80号)和《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未成年人校外活动保障和能力提升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综〔2011〕43号)有关规定,2015年财政支持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能力提升项目,将根据当年中央分配我省能力提升项目资金数额情况,从项目库中直接选择项目。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范围
1.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改(扩)建、修缮和维护。
2.配置和更新设备。
二、项目申报条件
1.各级教育部门主管的,并且近年来被省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评为一级或二级的县(市、区)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少年宫)。
2.维修改造项目,项目设计要具有合理性、综合性、可行性,功能设计必须是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并与学校教育内容有效衔接,不能有与青少年校外教育活动无关的建设内容,也不能和其他场所合建。
3.以前支持项目资金拨付到位半年后未开工的不予支持。
三、项目申报资料
1.项目申请报告。内容包括:项目现状、项目内容及规模、投资概算、配套资金落实情况、项目预期效益等。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立项文件,其他资金来源的有关资料。
3.项目申报表和项目汇总表。
四、项目申报程序
1.由申报单位填写申报材料,报至县(市、区)教育局,初审后会同本级财政局联合上报市教育局和市财政局,各市(区)教育局审核汇总后,会同本市(区)财政局联合上报省教育厅和省财政厅。
2.项目库申报请登录“陕西省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系统”(http://xmk.sf.gov.cn/),选择申报专项,分类逐条完整填写项目信息。各市(区)教育、财政部门审核通过后,履行审批上报手续。财政直管县项目申报纳入所在市区统筹考虑。项目库系统操作问题可详询本级财政预算科(股)项目库管理员。
3.省教育厅会同财政厅按照《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未成年人校外活动保障和能力提升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综〔2011〕43号)要求,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筛选、排序,选定拟支持建设的项目名单,纳入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能力提升项目库。
4.设备添置项目应按照2015年未成年人活动中心评估结果,根据工作需要,填报采购设备申报表,由省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统一采购,分送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
5.2015年上半年省教育厅会同省财政厅,根据2015年专项资金预算控制数,对上报项目的基础信息、实施方案、预算文本、绩效目标等,开展项目支出预算事前评审,在确保重点、绩效优先的原则下,择优确定具体项目指标并下达资金。
五、申报要求
1.切实提高认识。建立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能力提升项目库,是为了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项目管理运行机制,各级教育和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项目库建设的重要意义,按时规范报送有关材料,确保申报工作顺利进行。
2.精心组织实施。各级教育和财政部门要把未成年人校外活动中心能力提升项目作为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工作,作为为未成年人办好事、办实事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安排专人负责,精心组织申报。
3.项目申报工作采取网上申报与纸质并行申报的方式。各级教育、财政部门要及时审核项目单位上报的项目信息,并于2014年11月底前完成专项资金纸质材料和项目库系统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王治学(省教育厅基础教育一处)
029—88668927
谈亚弢(省财厅综合处)
029—87623005
附件:1. 陕西省2015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能力提升项目申报概览.doc
2. 陕西省2015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能力提升项目计划书.doc
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财政厅
201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