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尚小区买房时承诺24小时供热水 几年后亏损停供

10.03.2016  09:55

  “购房时,开发商在合同中承诺24小时供应热水,可供了几年之后就停了,不管是什么原因,这种行为都是违约。”昨日,家住东郊景观路东尚小区二期的孟女士向华商报反映,从去年8月起小区物业停止给二期业主供应热水,法院也判决物业要给业主恢复供热水,但对方一直没有执行。

  2006年,孟女士买了东尚小区二期的一套房子,购房合同中明确约定提供24小时生活热水。孟女士入住后,小区也一直正常供应热水,费用为每吨12.1元。去年5月份,小区物业突然通知称,东尚小区二期热水使用用户逐年减少,成本不断增加、连年亏损,从去年8月1日起停止供应热水。

  孟女士认为,小区物业未经过业主同意擅自停止供应热水属违约行为,而且停供热水后业主必须购买热水设备,这也增加了业主的经济负担。另外,物业服务不全也会造成商品房贬值。为此,孟女士等30多名业主分别起诉了小区物业公司。去年12月,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判决认定,未经半数以上业主同意,东尚物业公司自行停供热水已属违约,法院支持业主要求东尚物业公司继续24小时供应热水的请求。关于热水收费标准问题,需由业主和物业公司自行协商解决,但时至今日,东尚小区二期仍未恢复供应热水。

  孟女士说,小区已停供热水半年多,大部分业主都已自行安装热水设备,而且物业公司违约在先,因此应对业主进行赔偿。另外,停供热水相当于少了一项物业服务,物业费方面也应减少。对此,东尚物业一工作人员称,小区二期热水供应已停,应该是不会再恢复了。 华商报记者 张成龙

编辑:王玮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