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就学就业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项目

22.09.2014  17:57

 

办理条件: 1、具有陕西省户籍且家庭经济困难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少年,包括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和已在校(含特教学校、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和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优先。 2、当年被普通高等院校、中等专业技术学校、特殊教育学院录取或已在读的贫困残疾大学生, 3、有就业需求的城镇残疾人,有劳动愿望、处于就业年龄段(男16-59岁,女16-54岁)、具备接收培训的条件和能力或正在就业的残疾人。 提交材料: 受助对象需提交残疾证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或户口本复印件一份)。 办理流程: 1、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持以上材料至辖区残联或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提交申请。 2、辖区残联或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根据项目任务数确定受助对象,组织开展残疾人辅助器具评估,对确定需要的残疾人进行辅助器具适配。 办理机构: 各市(区)残联或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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