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召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宣贯会

05.12.2014  19:57
        2014年12月4日,省质监局组织省局直属各事业单位负责人事工作的相关人员,在省质检大厦举办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宣贯会。会议由人事处副处长马宁主持,邀请了省人社厅副处长张均颂、韩晓琴针对相关条例进行了讲解。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自2014年7月1日起实施,是我国第一部系统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行政法规,是做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的基本依据和准则。       会议主要针对《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规定》、《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陕西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事业单位人员考核》等内容进行了宣贯讲解。通过宣贯及互动答疑,使参会人员明晰了相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增强了工作中的操控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