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司法局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是为了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推进依法治国,创新社会管理,加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司法部《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和陕西省司法厅《关于建立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精神,延安市司法局于2014年5月份召开动员会,安排部署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四级网络体系的建设工作,印发了《实施方案》。一年来,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共建立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个、县(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5个、公共法律服务站71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联系点)400多个,但距“今年内,市、县(区)都要建成公共法律服务中心,70%以上的乡镇(街道)、村(社区)建立法律服务站和法律服务联系点,2016年底建成覆盖全市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目标还有很大差距,特别是镇、村(社区)两级建设数字相差甚远。为了加快进度,推进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日前,延安市司法局专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大力度推进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
《通知》中进一步明确了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和阶段目标划分,统一规范了名称标识和功能设置,特别强调了后半年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要加大工作力度和创新工作措施。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要求各县(区)司法局要充分认识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要迎难而上,主动作为,精心组织实施,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年内市、县(区)都要建成公共法律服务中心,70%以上的镇、村要建成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工作室,畅通公共法律服务高速路。结合实际,灵活创新。根据全市目前情况,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中,村(社区)这一级相对落后,面对空巢村居较多,处于难以下手的局面,要结合实际,灵活措施,采取每个村在调委会,村干部中选定一个人担任公共法律服务联络员,在村委会办公地挂牌(包括标牌、姓名、照片、联系方式)的办法,也可以按片划分,几个村子联合,找一个中心村建起,覆盖其他村,其他村的名字都要写在这个中心村的公共法律服务室牌匾上。总之,要结合实际,创新灵活的完成此项工作。加强督导,交流经验。后半年,市局将加大对各县(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督促和检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和交流经验,目前,宝塔区、黄陵县等已建成高标准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甘泉县、洛川县也已建成部分标准化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工作室,希望各县(区)司法局认真学习和借鉴成功经验,保证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顺利进行。(耿晓莉)
来源:延安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