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农林科技局荣获全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先进集体”

23.02.2017  18:43

2月22日,岚皋县召开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会体会议。全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中省纪委七次全会精神,按照市纪委二次全会和县委十四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部署要求,回顾总结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部署2017年工作任务。会议表彰了2016年度全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先进集体、纪律审查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其中,农林科技局喜获全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2016年,农林科技局党委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反对“四风”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三严三实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风建设月活动为载体,不断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提升“廉洁、务实、高效”的机关服务水平,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组织、纪律保障。

一抓责任落实。局党委在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责制中,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坚持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健全了领导机构,明确了职责范围,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到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工作之中,统一部署落实、统一检查考核;层层签订责任状,完善工作考核、责任追究机制,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的责任网络。重视和支持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依法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纪委的监督,加强反腐败体制创新和制度保障,确保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整体推进。

二抓学习教育。坚持每季度开展一次廉政教育党课活动,班子成员带头宣讲。深入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反对“四风”等政策法规,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员干部认真撰写了读书笔记和心得体会。同时各支部每周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各级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惩防腐败体系建设的相关文件和讲话,通报各级查处的典型案件和典型事例,并对班子成员、站所重点岗位及局干部职工易发的廉政风险岗位给予经常性警示提醒,有效提高了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三抓制度建设。完善各项制度建设,坚持以制度管人管事,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结合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先后制定、修订完善了工程项目招标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干部职工绩效考核办法等8项规章制度,局党委严格执行了党政主要领导“五个不直接分管”的规定,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人事、项目、资金等工作,健全规范了财务管理、选人用人、物资采购、资产处置、项目建设等管理制度。认真执行了“三重一大”制度,做到重大事项决策、干部任免、项目安排、工程招标,大额资金使用都提交局班子会研究决定。

四抓纪律督查。围绕“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警钟长鸣才能保平安”的总体要求,切实加大纪律督查检查工作力度。加强协调督办,全力支持县纪委、监察局开展工作。重视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定期做好信访举报工作情况分析,充分发挥预警机制的作用,积极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到亲自接访、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积极支持纪工委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2016年,因工作懈怠,完成工作任务滞后,局党委通报批评两个单位,29人,其中警示提醒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