层层培训 全员受益

14.07.2015  15:32

日前,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17号)精神,进一步规范违法案件查处工作,全面提升执法监察人员依法行政水平,省国土资源厅出台了《陕西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系统学习培训<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实施方案》。

该《实施方案》明确提出,以学习培训《规程》为主,同时培训《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办法》和《陕西省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标准》,全面规范各级案件查处工作行为。按照“突出重点、分层指导,按需培训”的原则,将《规程》学习培训分为省、市(区)、县(市、区)三个层次级别进行,分别有针对性地培训各级国土资源执法人员,提升其执法能力和水平。

省级培训,要求结合办案实际,对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局全体干部进行培训,并邀请北京专家来陕授课,讲授《规程》的出台背景、起草过程、主要内容以及重点问题等。市级培训,由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局领导带队,分赴各市(区)国土资源局,对市局领导和执法监察支队(局)全体干部进行集中授课培训,并组织讨论,答疑释惑。县级培训,由各市(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局)组织,由支队(局)领导和科级以上业务骨干,包干对县级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机构进行集中授课培训,并组织讨论,答疑释惑。必须做到全省执法监察人员及分管局长培训到位,不漏一人,全员参与。

    按照培训方案,在6月至9月的三个多月时间,通过宣传动员、集中授课、巩固提高、检查评比四个阶段的渐进式学习培训,使每个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人员在日常巡查、卫片执法、案件查处以及制度建设等方面的能力得到大幅度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