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是百年大计,建筑质量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城市未来和传承,必须下功夫狠抓。2014年9月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召开了“全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主要内容是部署开展全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通过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落实工程建设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遏制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多发势头,进一步发挥工程监理作用,促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快速发展,提高建筑从业人员素质,建立健全建筑市场诚信体系,使工程质量总体水平得到明显提升,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对此,江苏省全面启动组织及实施了一系列工作,目前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全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电视电话工作会议精神和具体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工程质量,促进建筑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全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要求,江苏省出台了《贯彻落实〈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实施方案》(苏建建管〔2014〕500号),对江苏的工作内容和进度作了安排。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成立了以厅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工程质量专项治理两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省工程质量专项治理工作。
治理范围包括全省在建、新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重点是保障性住房、商品房、轨道交通、市政道路等。主要针对如下内容进行治理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履职情况;建设工程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监理机构监理人员配备、到岗履职情况;施工单位总分包合同是否按规定备案,是否按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技术标准施工,建筑材料是否进行检验,是否按照规定编制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有无资质承接工程、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企业资质证书的行为;检测单位对检测数据和检测报告是否弄虚作假;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技能培训是否落实到位等。
治理的工作任务主要包括六个方面:一是全面落实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二是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三是健全工程质量监督和监理机制,四是大力推动建筑产业现代化,五是加快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六是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今后两年,在工程质量专项治理两年行动工作中,江苏省各市、县(市)建设主管部门每4个月对本辖区内的在建工程项目全面排查一次,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每2个月组织一次对治理重点内容为主的抽查和专项行动督导检查,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强化专项治理工作成效。
为保障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的有效实施,江苏还要求各地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深入开展工程质量专项治理两年行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周密部署、有效推进。各单位主要领导作为专项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挂帅,成立工作领导机构,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联络人员,保证专项治理工作的成效。另外,要充分利用网络、报刊等媒体,广泛宣传此次工程质量专项治理活动,提高思想认识,普及质量安全生产知识,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形成工程质量专项治理活动的良好舆论氛围。各地还要针对本地实际情况,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合理统筹,科学安排,明确专项治理工作的重点部位和重点区域,对易发生问题的薄弱环节,要重点检查。在兼顾常规工作的同时,统筹抓好专项治理工作,将集中治理、阶段性治理和日常治理相结合,将重点检查和常规巡查相结合,逐步将治理工作纳入日常工作范围。此外,要不断建立完善四项相关制度:一是建立专题会议制度,及时提出对策,有效解决问题;二是建立通报约谈制度,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督导意见,落实整改;三是建立总结报送制度,每4个月形成工作简报,每年进行半年工作总结和全年工作总结;四是建立投诉举报制度,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提升治理工作成效。(来源:中国建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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