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统计局发布我省城镇居民家庭金融认知与金融行为情况调查报告

14.10.2015  08:26
 

  随着我省经济的快速发展,城乡居民家庭收入较快增长,家庭实物资产和金融资产较快增加,然而由于部分城镇居民金融认知缺乏,风险意识淡漠,导致盲目的金融投资,给家庭经济造成一定损失。为了进一步了解我省城镇居民家庭的金融认知、风险意识和金融行为情况,陕西省统计局于2015年8月下旬开展了陕西省城镇居民家庭金融认知与金融行为专项调查,调查样本覆盖到我省的西安、铜川、宝鸡、渭南、延安、汉中、榆林、商洛8个市的13个县(区),共入户调查650户城镇居民家庭。现将调查结果分析如下:

  一、调查的城镇居民家庭基本情况

  在这次调查的650户城镇居民家庭中,从城镇居民家庭规模上来看,59.8%的家庭居住人口为3人,27%的家庭居住人口为4人及以上,13.2%为2人及以下;从城镇居民家庭就业人口负担系数(家庭总人口数:家庭中有收入人数)状况来看,城镇就业人口负担系数小于、等于2的家庭占到88.2%。从家庭的现金收入上来看,全年收入在4万元以下的占21.0%,而家庭收入在4-8万元的占45.2%,8万元以上较高家庭收入的占33.8%。从城镇居民家庭拥有的实物资产情况来看,购买或自建住房的家庭占89.2%,租赁或借住的占到11.8%,而且调查的城镇居民家庭还有41.8%的拥有汽车。从城镇居民家庭的收入、家庭就业结构状况、实物资产的基本情况来看,超过半数以上的城镇居民家庭拥有金融资产,具备参与金融理财、投资的经济能力。

  二、城镇居民家庭的金融认知与行为选择

   1 、多数城镇居民接触基本金融事务较多,但对金融知识了解程度还不高。 从这次调查的情况看,城镇居民家庭经常或偶尔办理储蓄业务(包括网上办理)的占83.4%,几乎不办理储蓄业务的占16.6%,可见多数家庭经常接触储蓄事务,但对于储蓄业务常识非常熟或比较熟的仅占到33.7%,了解一些和不了解却占到66.3%。城镇居民家庭中持有1张及以上银行信用卡的占67.2%,没有银行信用卡的家庭占32.8%,信用卡业务在城镇居民生活中的使用已较为普遍,但是城镇居民家庭对银行信用卡使用的常识非常熟或比较熟的仅占道28.5%,而了解一些或不了解的却占到71.5%。由此看出,大部分家庭都经常接触和偶尔办理过基本金融业务,但对于基本金融业务知识的熟悉程度还不够高。

   2 、理财和股票成为城镇居民投资的重要渠道,但理财和股票投资的知识需普及。 从这次调查的情况来看,城镇居民家庭经常或偶尔购买过基金的占到46.8%,从未参与的占53.2%,而城镇居民家庭对基金及理财知识非常熟悉和比较熟悉的仅占到10.7%,了解一些和不了解的却占到89.3%。在城镇居民家庭中经常或偶尔购买股票参与投资的占到了38.9%,从未购买股票的家庭占到61.1%,但对于城镇居民股票投资知识非常熟悉和比较熟悉的仅占到11%,对于股票投资知识了解一些和不了解的占到大多数,占到89%。

   3 、互联网金融正在成为城镇居民理财新宠,但对互联网金融知识缺乏了解。 从这次调查的情况来看,有36.6%的城镇居民家庭至少有1人购买过互联网金融的理财产品(如余额宝等),从未购买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的家庭占63.4%。但是城镇居民对互联网金融理财知识的熟悉程度较低,熟悉和比较熟悉互联网金融理财的仅占12.7%,而87.3%城镇居民家庭对互联网金融理财知识不太了解和不了解。

   4 、仅有少数城镇家庭居民购买债券投资,但对债券投资知识缺乏了解。 从这次调查的情况来看,城镇居民家庭经常或偶尔购买债券仅占18.3%,而从未购买过债券的占到81.7%。同时,这次调查也反映出城镇居民家庭缺乏对债券投资知识的了解,调查显示对债券投资基本了解或完全了解的家庭仅占8.6%,而不了解和了解一点的的家庭占却占到91.4%。

   5 、银行是城镇居民贷款的主渠道,但对贷款知识缺乏了解。 从这次调查的情况来看,城镇居民家庭经常或偶尔从银行进行贷款,占到城镇居民家庭的51.1%,从未从银行贷过款的占到48.9%,可见,银行仍是城镇居民家庭贷款的主要渠道。同时,这次调查也反映出城镇居民家庭缺乏对银行贷款知识的了解,调查显示对银行贷款知识基本了解或完全了解的家庭仅占24.6%,而不了解和了解一点的的家庭却占到75.4%。

   6 、有少数城镇居民家庭参与公司投资或集资借贷,但对于投资和集资借贷知识了解程度还不够充分。 从这次调查的情况来看,仅有少数城镇居民家庭多次或偶尔参与过公司投资或其他经济组织集资借贷活动,占到15.5%,多数家庭从未参与公司投资或集资贷款,占到84.5%。对于参与公司投资和集资借贷活动的了解程度较低,了解一点和不了解的家庭占到93.3%,完全了解或基本了解的仅占6.7%。

  三、金融风险认知

   1 、多数城镇居民家庭对金融投资行为持谨慎态度,承受投资损失能力有限。 在这次针对城镇居民家庭金融投资的风险认识测试中,有77.2%的城镇家庭对于金融投资风险持谨慎态度,仅有22.8%的家庭属于风险偏好型,可见,大部分城镇居民家庭在金融投资行为中会比较谨慎。同时,有64.4%的城镇居民家庭在金融投资和理财中能够承受投资失败的最大损失在10%以内,有90.1%的城镇居民家庭在金融投资和理财中能够承受投资失败的最大损失在20%以内,由此可见,城镇居民家庭对于金融投资和理财投资失败的风险承受能力有限,多数城镇居民家庭不宜参与风险较大的金融投资。

   2 、多数家庭能正确理解投资收益与风险的关系,但在高收益诱惑下容易忽视投资风险。 在这次调查的数据表明:83.4%的城镇居民家庭能正确认识金融投资收益与风险的关系,有16.6%的城镇居民家庭对金融投资收益与风险的关系不清楚,或认识错误。有47.3%的城镇居民家庭认为高回报(收益率大于15%)风险很大,有45.5%的家庭认为风险较大,仍有6.9%的家庭认为风险不大。而且对集资借贷的风险认识上,只有33.3%的城镇居民家庭是完全了解或基本了解,了解一点和不了解的却占到66.7%。

  四、金融投资方式及用途

   1 、近八成城镇居民家庭将储蓄作为首选,其次是金融理财和股票投资,不足两成家庭准备创业投资。 这次调查的数据表明:城镇居民对于家中暂时不用的金融资产有78.3%的更倾向于定期储蓄,33.9%的家庭会购买基金等金融理财产品,有25%的家庭会选择股票投资。同时,随着国家倡导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一系列政策的实施,城镇居民家庭创业的激情被激活,将金融资产准备用于自己创业投资占16.2%。另外有14.8%的城镇居民家庭会选择将金融资产投资到房产,选择购买债券、参与借贷、购买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保险等的家庭均不到10%。

    2 、从金融投资的用途来看,城镇居民家庭进行金融投资和收益主要用于子女教育、重大支出和家庭成员保障。 这次调查的情况反映出,城镇居民家庭金融投资的主要用途有61.9%的准备用于子女教育,有51.5%的家庭金融投资是用于满足重大支出(如:购房、购车等用途),还有48.8%的家庭金融资产投资是为预防家庭成员医疗疾病支出,有38.9%的家庭金融投资的用途是为了家庭的预防意外事件支出,30.7%的家庭金融投资的用途是用于安排家庭成员退休后的生活,有16.5%的家庭金融资产投资是用于资助子女或主要亲属。

   3 、多数城镇居民家庭没有制定并实施未来家庭理财计划。 这次调查的数据表明:仅有20%的城镇居民家庭制定并实施了家庭成员的未来养老、医疗、教育、住房等理财计划,但有41%城镇居民家庭表示制定了未来家庭理财计划但并未实施,还有39%的城镇居民家庭并没有制定过未来家庭理财计划。对于制定金融理财投资计划城的镇居民家庭,只有16.7%的家庭表示会一直坚持金融理财投资计划,大部分时间能够坚持金融理财投资计划的占31.9%,有51.4%的城镇居民家庭表示很少坚持或没有坚持制定的金融理财投资计划。

  五、对策与建议

   1 、普及金融投资知识,提高城镇居民金融认知水平。 随着城镇居民金融资产积累的增加,增强金融投资的风险意识,保障金融资产安全就显得尤为重要。从政府管理与服务层面来看,各级政府要在社区、公共场所等开展金融投资基础知识的普及,通过印制和发放金融投资知识和风险防控手册,做好普及金融投资和风险防控等知识。学校和教育培训机构要将金融投资知识和风险防控知识的纳入培训内容,使公众掌握金融投资的知识和投资技巧,规避金融投资风险。从公众层面上来看,需要通过图书、电视、网络等渠道开展金融投资知识学习,学会使用金融投资工具理财,使家庭金融资产保值增值,防控风险,提高城镇居民金融认知水平。

   2 、要培育城镇居民的金融投资理财意识,增加居民的财产性收入。 通过此次调查我们了解到,制定并实施未来家庭养老、医疗、教育、住房理财计划的家庭只仅占20%,而随着城镇居民金融资产积累的增加,加之我们的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够完善,城镇居民家庭利用积累的金融资产,投资理财市场的潜在需求将会很大。同时,调查中我们还发现,大部分城镇居民依然采取传统的储蓄的方式来管理家庭金融资产,需要引导城镇居民转变金融投资和理财观念,正确识别金融投资风险,科学合理利用金融投资理财工具,制定家庭金融投资理财计划,参与金融投资理财,使家庭的金融资产保值、增值,增加居民的财产性收入。

   3 、增加适销对路的金融投资理财产品,支持实体经济快速发展。 在调查中我们了解到目前的金融投资产品:一是城镇居民获取金融投资信息缺乏,特别是一些好的金融投资产品的信息难以获取,许多家庭希望购买债券,也无法买到。二是一些金融投资门槛过高。特别是对于大额存单、大额稳健的理财产品等都起点太高,许多普通城镇居民家庭投资难以企及。三是针对于新的金融投资认知度不高。如:众筹、P2P等互联网金融创新产品,对于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的居民来说不好理解,感觉风险也大。四是多数城镇居民倾向于稳健的金融投资,家庭抗风险能力较弱。为此,金融部门应该增加适销对路金融投资理财产品,加大对新的金融投资理财产品的推介力度,满足不同层次、不同风险偏好家庭对于金融投资理财的需求,全力支持实体经济快速发展。

   4 、强化金融资产安全引导,打击各类非法集资行为。 近年来,部分居民家庭由于不了解相关金融知识及法律法规,分不清非法集资和民间借贷的区别,在一些企业业务人员的高收益的诱惑下,而忘记风险参与非法集资等活动,导致家庭的金融资本损失,给社会带来不安全的隐患。为此,各级政府职能部门、金融及监管机构应引导城镇居民参与集资时,树立风险意识,正确识别风险,保证金融资产安全。建立集资行为信息收集渠道,改进对于企业集资行为的监管方式,构建风险及安全预警机制。对于出现非法集资行为,要依法打击和处理,维护社会金融秩序,使群众远离非法集资,确保社会稳定。

   5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各类非金融机构的监管。 从这次问卷调查访谈中,我们了解到部分居民为获取高额回报,在各类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业务人员的诱骗下,参与了这类公司的借贷,出现了许诺的高额回报难以兑现,甚至出现一些贷款担保公司跑路的行为,导致家庭金融资产损失。因此,应逐步完善非金融机构监管的法律法规,加强其融资行为的监管,建立对非金融机构融资机构融资中出现的苗头性问题的预警,来规范各类非金融机构的借贷和融资。同时,要积极主动地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各类非金融机构的规模、利率、借贷用途和资金来源进行监管和跟踪监测,来有效地防范金融投资的风险。

 

责任编辑:殷誉玮  审核:岐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