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召开居民阶梯气价听证会 将继续修订完善调价方案
陕西传媒网讯(记者 余诚忠)6月26日上午9时,陕西省居民阶梯气价听证会在西安召开,省物价局就6月9日发布的两套气价调整方案接受听证。近4个小时时间内,来自政府、专家、消费者、经营者等各行业群体共二十一位代表作为参加人参与讨论,分别就阶梯气价分档、用量等方案阐述了各自观点和建议。听证会后,陕西省物价局负责人表示,会后将认真汇总各方意见,进一步修订和完善此次调价方案,结果将在近期予以公布。
陕西省居民阶梯气价调价方案
方案一:第一档用气量非独立采暖居民用户年用气量276立方米(月均23立方米)以下,独立采暖居民用户年用气量664立方米(月均55.34立方米)以下;第二档用气量非独立采暖居民用户年用气量为276—420立方米(月均23—35立方米)之间,独立采暖居民用户年用气量664—1100立方米(月均55.34—91.67立方米)之间;第三档用气量,为超出第二档的用气部分。
方案二:第一档气量非独立采暖居民用户年用气量336立方米(月均28立方米)以下,独立采暖居民用户年用气量704立方米(月均58.67方)以下;第二档气量非独立采暖居民用户年用气量为336—540立方米(月均28—45立方米)之间,独立采暖居民用户年用气量704—1100立方米(月均58.67—91.67立方米)之间;第三档用气量,为超出第二档的用气部分。
分档气价:按照国家政策规定,陕西省第一档气价执行现行居民气价不提高,第二档和第三档气价与第一档气价保持1.2倍和1.5倍的比价关系确定。阶梯气价实施后西安等关中城市居民用气第一档价格仍为每立方米1.98元,第二档和第三档阶梯气价为每立方米2.38元和2.97元。阶梯气价结算周期均以年为单位,用气量在年度周期之间不累计、不结转。
参考外省政策 多位听证代表赞同阶梯气价方案
在当天的听证会上,二十一位代表轮流发言、各抒己见。据统计,多数参与人赞同此次制定的阶梯气价,部分代表赞同第二方案。
陕西省农业机械鉴定站李全利认为,在方案一中,第一档用气量非独立采暖居民用户覆盖80%对应户年用气量276立方米其中“月均23立方米”与其他外省数据“月均28立方米”稍显偏低,在年用气量上相差60个立方左右,他建议应多参考外省,采用第二方案,在基础用气量上有所提升。
专家代表、西安交通大学经管学院田高良教授表示,天然气是一种不可再生的清洁能源,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国内的天然气量已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实行阶梯气价有其必要性。“据统计,目前全国已有11个省份、48个城市实施了居民阶梯气价制度,这是一个大的趋势,它有利于居民合理用气、节约用气。”田高良说道。
田高良认为,与其他已使用阶梯气价的省份相比,陕西省的阶梯气价更加合理。在所提供的方案中二号方案更能体现“多用气、多付费”的公平负担原则。希望物价局充分兼顾各方意见完善方案内容。
考虑低收入群体 保证其基本生活不下降
会上,多位代表发言中提到:在制定价格调整时需充分考虑低收入群体下岗群体,要保证其基本生活不受价格调整而降低。
政府代表之一,陕西省政府法制办经济法制处调研员闫录慧认为,气价调整上应照顾低收入群体。对于低收入家庭,要按照国家方案中指出的“提高低保标准、增加补贴或者减免优惠气量”等优惠方式,确保其基本生活水平不因气价调整而降低。他说:“陕西地区低收入群体占据很大部分比例,价格调整制定上应对他们有所倾斜。”
消费者代表之一,来自陕西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的宁艳丽认为,低收入家庭不论气价调整与否在实际使用上还是会非常节省,她希望在这次调整价格的工程中,能够出台一些措施提升这类群体的福利。她建议政府可为低收入人群减免一些气量。“举个例子,如果每月政府为低收入人群能免费提供10方,说不定就已经足够其使用,实际福利既得到提高,同时也响应了国家的民生工程宏观趋势。”宁艳丽说道。
建议政府制定调价后的相关政策标准
发言讨论过程中,部分参会人在政策制定方面提出了各自建议。汉中市瑞博律师事务所张明辉建议,政府应制定相关服务标准,在调整价格的同时提升服务质量。他认为,目前,某些地区还存在一些服务不到位情况。“举个例子,当需要到用户家中安全检查,个别小区门口贴着检查公告,检查人员为了应付差事并没有上门服务,这种情况一定用标准来杜绝。”
张明辉说,“调价无可非议,但价格组成中也含有服务费用,也应有所提高。”他建议相关政府部门应制定出台官方的服务标准,不能出现“涨价有人赞、服务无人问”的情况。
此外,参与人还建议应制定调价后收益部分管理政策。陕西省消费者协会魏和平认为,实施阶梯气价后,政府部门应制定调价后对收益部分监管的法律制度。
“国内资源为国家所有,为全民所有,政策性福利不应成为个别公司小金库,它应是全民的福利。”魏和平说,“我建议政府将这方面的监管纳入法制轨道,制定相关的法律规定,由政府来监管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