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提高对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的配套支持力度
22.11.2018 21:34
本文来源: 科技厅
近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扩内需补短板促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从扩大有效投资、增强消费的基础性作用、促进外需稳定增长、强化制度保障等四个方面作出要求,以进一步扩大内需、补齐短板,推动山东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在扩大有效投资方面,积极培育新动能是一项重点内容。《意见》提出以贷款贴息、事后奖补等方式,引导企业加大技术改造投入,2020年底前山东省主导产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完成新一轮高水平技术改造,企业技术改造后产生地方新增财力的50%连续3年全部奖补给企业。实施工业强基工程,启动重点行业产业链“一条龙”应用计划。制造业整机企业通过专业分工、服务外包、订单生产等,带动山东省内中小企业进入产业链或采购系统的,山东省财政按照新增省内配套的企业户数、采购结算额,结合“雁阵形”产业集群培育给予奖励。
为扶持小微企业创新发展,自2018年9月1日起,山东省财政将对获得国家创新创业特色载体的,给予一定奖励。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按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基础利率的50%给予同期限最长2年贴息,对个人贷款按2年(第1年、第2年)全额贴息执行。自2018年9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意见》还提出系列措施,推动山东省科技创新发展。根据《意见》,对牵头承担或参与实施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省财政择优给予每个项目最高1000万元经费资助。山东省科技资金对重大科技创新项目配套支持,由最高500万元提高到最高5000万元;鼓励企业联合高校、科研单位共同实施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符合条件的,列入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予以立项,山东省科技资金通过事前资助和事后补助相结合的方式,按项目研发投入的一定比例给予支持,企业可从事后补助经费中提取不高于50%的经费,统筹用于研发人员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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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1.2018 2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