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科技厅深入落实“放管服”要求
一是制定完成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行政权力事项由80项精简到51项,压缩了36%;明确主要职责8项,具体责任事项29项,制定事中事后监管制度18项,提供公共服务事项3项。已将行政审批事项、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的调整情况在政府网站予以公布。
二是取消行政审批事项和非行政许可类审批事项。分四批共取消行政审批事项6项,行政审批事项由2013年前的11项减少到目前的5项,全部取消非行政许可类审批事项,提前完成了简政放权任务。2013年简政放权以来,省科技厅共受理申请769项、审批769项,审批率和办结率都是100%。其中,专利代理机构设立审核21项、从事实验动物工作人员资格认可679项、实验动物生产、使用许可85项。以实验动物管理的来说,管理进一步规范化,明确和细化了行政审批事项的设定依据、办理期限、审批程序相关资料及信息,为提高办事效率,强化监督提供了保障。至2015年底,全省有效许可证111张(26张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85张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核发实验动物许可证的张数居全国前列(第5位)。山东省科技厅2013年第一批取消了“举办全省性专利技术交易会和展览会审批(备案)”行政审批事项。这完全符合国务院“关于取消展会登记许可审批”的大方向,对于加强技术交易和展会的市场化运作,提高展会服务质量和效率具有进步意义。实质体现了政府对会展业的支持,是政府“为民、务实、清廉、高效、节俭”的服务宗旨和办事理念的体现。2015年初,山东省科技厅按照省精简行政审批事项有关文件要求,在全国率先取消了对专利代理机构在省内设立分支机构审批事项。调研数据显示,取消此项审批极大的促进了山东省专利代理机构的发展,仅从2014年和2015年数据看,2014年山东省分支机构数量为40家,2015年达到60家,年增长20家,超过历年增长速度。
三是优化公共服务效果明显。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简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实行“一口受理”、全程服务。实验动物生产、使用许可等有关实验动物管理的4项行政许可事项已迁移至省级政务平台试运行,真正实现了公开、透明,便捷、高效。行政审批事项中不涉及中介服务机构,不存在中介服务收费情况。服务方式进一步优化。对保留的5项行政审批事项编制行政审批手册和服务指南。根据省级政府服务平台管理办法和有关会议及技术标准要求,对山东省行政许可网络运行系统、山东政务服务办事咨询系统、政务服务投诉处理系统、山东服务电子监察系统、山东政务服务法制监督系统做到了分工管理和使用,责任处室、单位对网上许可事项、咨询事项、投诉事项和热线电话投诉事项办理及时。按照“放管结合”的原则,对包括已经取消的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建立了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监管制度对确定监督检查对象、监督检查内容、监督检查方式、监督检查措施、监督检查程序、监督检查处理等程序,落实各项责任,发挥了良好作用。评估调研中发现,基层科技局据此制定了具体监督检查内容、依据、方式、程序、措施、处理方法, 形成了科技领域从项目申报、评审、立项、中期管理、结题验收的全过程管理。